正气长春
正气长春
弘扬正气是长春的不懈追求,帮助别人是长春的人生价值。伸张正义是长春的终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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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天天往外扔的东西居然是个宝,收藏吧,太有用了(转) 生活中存在很多让我们意想不到的食材,经常被当作垃圾扔掉。 而我们只要花点小心思,巧妙地利用它,养生保健功效不输于任何药物。
原创《浣溪沙·迎上元》 ----作者:长春 春节已过迎上元, 灯会民俗共庆典, 兴味盎然喜气连。 浓情元宵美又白, 鞭炮声频响彻天, 亿万民众乐团圆。
原创《浣溪沙•迎上元》 -----作者:长春 春节已过迎上元, 灯会民俗共庆典, 兴味盎然喜气连。 浓情元宵美又白, 鞭炮声频响彻天, 亿万民众尽团圆。
《团长红包》第二季再度来袭,请您收好自己的口袋!! 只要您在元宵节期间(十五和十六两天)能够在本团答题,并将截图发上来,本团长将给您发一份元宵财富红包,祝您元宵节快乐。
原创《浣溪沙•迎上元》 春节已过迎上元, 灯会民俗共庆典, 兴味盎然喜气连。 浓情元宵美又白, 鞭炮声频响彻天, 亿万民众尽团圆。
2018年2月份团队之星入围奖励方案、名单 入围标准采纳150个以上者,共十二名,名单及奖励方案附后。
生命
《过年七天乐》之六 正月初六的对话 -----作者:长春 甲:过年好,我给大家拜年了,我也给您拜年了。 乙:都正月初六了,你才来给俺拜年? 甲:唉,这不是事情多嘛。 乙:现在单位都放假了,你能有什么事? 甲:事到是没有什么,就是喝喝酒,会会友,聊聊天,握握手。 乙:看把你美的。大伙说说,这能叫事情多嘛? 甲:呵呵。 乙:俺看你就是喝色酒,会狗友,勾人老婆,抱情人当枕头。 甲:哥哥,把我说成什么人了。 乙:那你说给大伙交待,你这几天究竟干什么去了。 甲:大过年的,能干啥啊,再说我家那黄脸婆整天叮我的哨,我还敢干啥? 乙:呵呵,原来你也是妻管严啊? 甲:这哪是妻管严,这是爱,你懂吗,爱。 乙:拉到吧,你还好意思说爱。 甲:你怎么这样说我,我可没有惹你吧。 乙:没有惹俺?那你说说去年二十六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都在吃饭,你和黄小娟干什么去了,害得我们到处找你。 甲:没什么呀,就是出去聊了一会。 乙:同学们都在,你们出去聊? 甲:这不是小娟嫌乱嘛。 乙:不是嫌乱,是怕误了你的的好事吧? 甲:哪里,我们就出去了一会。 乙:那你们还有晚上三点才从宾馆出来?。 甲:你们都看到了? 乙:当然看到了,我还拍了照片,你看看还拉着手(拿手机给甲看),不知道的,以为你们是夫妻。 甲:真的啊? 乙:当然是真的,我还准备发到微信群里,让你老婆也看看。 甲:我的哥哥,千万不敢啊。 乙:不敢?真的不敢吗? 甲:不敢,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嘛。 乙:不发也行,那你交待交待,过年后这五、六天你都去那儿了,谁也联系不上你。 甲:我那也没有去,就是和那几个相好的聚了聚。 乙:就是聚了聚,没有干别的? 甲:嘿嘿,不是顺便那了啥了吗? 乙:那了啥了? 甲:哥哥这不能说。当着大伙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你懂得。 乙:好吧,和那个相好的了,这总能说吧? 甲:就是我同学黄小娟,她不是最近老公不在嘛。 乙:不止是黄小娟一个吧? 甲:(得意状)当然还有。 乙:还有谁? 甲:还有王玲玲、陈好婵、上官晓丽。 乙:你真可以啊,过年才五天,你就玩了四个。 甲:嘿嘿,这不是生理需要嘛。 乙:***转的吧,那你说说你初三干什么去了? 甲:初三跟同事王小灿出去玩了会。 乙:只是出去了会?没有这么简单吧,你到说说还干啥了? 甲:也没有什么,那还能干啥。 乙:详细的你就不用再交待了,谈谈那两个黑大汉吧? 甲:你都知道啊,唉,真气人,本来想着哪个啥吧,谁知跑来两个黑大汉,不但挨了他们的打,还硬诈了我二千元,还害得我阳萎了,不吃药那个硬是不顶事了。 乙:呵呵,这也算是老天对你的报应吧。 甲:看你说的。 乙:那初四呢? 甲:初四嘛,走亲去了。 乙:都去哪里了? 甲:去我四姨、四叔、四奶、四姑、四舅家了。 乙:你好多的亲戚,他们住哪里,不会是你又骗大伙吧? 甲:不会,都住在四川省四平镇四平村四巷四号楼。 乙:你怎么去得他们家? 甲:我坐的四轮汽车,穿得四英寸牌服装,提着四色礼,拿着四瓶酒,磕了四个头,给了孩子们四百压岁钱。 乙:你都送了些什么? 甲:尖柿、罗田柿、牛心柿、萝卜柿、四周柿、镜面柿、鸡心柿,还有柿饼、柿丸子。 乙:你四姨他们都给你吃了什么? 甲:四盘子、四碟子,四喜丸子,西红柿,用了四个杯,喝了四两酒,吃了四两面,陪着我四个人。 乙:完了你就回家了? 甲:没有,又去唱了四首歌,会了四个友,接了四个电话,握了四只小手,四点才回家的。 乙:你怎么说话老带四? 甲:可不是。 (完) 本稿仍在修改中。
《原创。随笔》 赞百度知道 -----作者:长春 网络平台,百度知道。细细数来,已承十三春秋,戊戌展望,帮助网友无限。设团八年,万计团队共步,十亿民众神往心赴。团长见面,凝聚核心之智,狗年悄然来至,再创辉煌,青春永固。 赠人玫瑰,本是人间正道。手留余香,方显助人之乐。中华美德固守,除去铜臭还本色,浩然正气长存,永褒初衷永贯彻。惜秦皇汉武输文采,惋唐宗宋祖逊风骚,俱往矣,知道七十万众,匡助无数。看今朝,吾辈万众一心,斗志昂扬。 盼知道之品牌续写辉煌,祝七十万知友狗年兴旺。
《过年七天乐》之五 正月初五迎财神 《原创·三字经》 -------作者:长春 破五至,接财神,备牲祭,点油灯, 鸣锣鼓,焚香更,做礼拜,需虔诚, 抢路头,祭神圣,供羊头,祀五神, 放鞭炮,响叮咚,家中人,清卫生。 赶五穷,扫出门,送穷土,驱邪门, 避灾祸,填穷坑,利开市,祈福神, 礼俗后,已五更,洗净脸,把衣更, 包饺子,捏口痕,煮饺子,都要挣, 防小人,是非弄,聚人气,处处通。 吃罢饭,出家门,财神庙,急匆匆, 进庙门,心要诚,请香烛,燃其中, 摆供品,闭庙门,跪中间,拜财神。 先要敬,文财神,财源至,轰隆隆。 再要供,武财神,忠义显,守护神。 敬神毕,礼仪成,招财宝,佑家人。
《过年七天乐》之四 新春献血记 《原创》 新春献血记 -----作者:长春 新春至初四, 出门去看戏, 走到十字口, 遇到前女友。 分手二年余, 大街突奇遇, 激动无言表, 少了几多语。 死死抓住手, 恩念时刻有, 眼泪如泉涌, 不觉口对口。 缠绵十几分, 拉着我就走, 云雾上头脑, 默默跟在后。 我们去哪里? 分手好想你, 要不去宾馆, 干净没人烦。 女友回了话, 气得要爬下, 老公遇车祸, 血流成了河。 血型很特别, 到处找不着, 正好遇到你, 血型正合适。 差点吐了血, 气得无话说, 这是什么事, 旧情别遇者。
《过年七天乐》之三 正月初三旅游 《原创》三句半 ------作者:长春 戊戌狗年到初三, 假期业已过了半, 今年还没出远门, 走起。 穿衣戴帽加上油, 油门一踩上了路, 突然手机有振动, 停步。 拿出手机仔细看, 单位女忧王小灿, 急忙按下连接号, 接通。 亲亲吾爱聊半天, 原来老公去外边。 心中闷骚无处发, 聊天。 看到空子可以钻, 就约美眉共休闲, 小灿欣然同了意, 欢呼。 方向一打调了头, 美眉已然等路中, 欢欢喜喜去旅游, 兴奋。 人蓬喜事精神爽, 油门一踩高速上, 时速不高一百五, 好爽。 看了王家去乔家, 钓了鱼儿抓了虾, 转眼已经快天黑, 回转。 美眉突然贴上来, 软软身子投入怀, 口中还把哥哥叫, 好美。 正要云雨享之欢, 突然冒出两壮汉, 顿时吓的那个软, 悲剧。 给了壮汉两千元, 小灿也被扔一边, 无心再泡上了车。 回城。 送罢小灿回到家, 老婆嘴上没说啥, 转眼送来两耳光。 说话。 左解右识好半天, 遭来老婆翻白眼, 卧房入内关了门, 完了, 网上急忙查违章。 超速就有八九张, 偷鸡不成反蚀米, 这年过的。
《过年七天乐》之二 正月初二到妻家 《原创》 正月初二到妻家 ------作者:长春 正月初二, 睛见多云, 天刚放亮, 已经穿衣。 洗脸唤子, 穿戴整齐, 收拾妥当, 准备走亲。 备好现金, 先到超市, 东挑西捡, 礼品备齐, 大包小盒, 烟酒衣物, 果品糕点, 样样拿齐, 走出店门, 行人如织, 等了半天, 总算来车, 沿路风景, 无心赏悦, 丈母大人, 门前迎接。 进了屋内, 小姨待客, 脸带笑容, 妻子不悦, 来几小孩, 压岁必出, 欢欢喜喜, 笑声满屋。 女进厨房, 男上麻桌, 孩玩鞭炮, 四处和睦。 已到中午, 饭菜上桌, 推杯换盏, 觥筹交错。 划拳行酒, 满脸喜色, 酒多忘形, 丑态百出。 小姨劝酒, 喝了又喝, 拉手勾肩, 抱薪救火。 招来醋意, 酒杯摔出, 顿时清醒, 羞愧难说。 胸中似火, 口里难说, 将气压肚, 下了饭桌, 吐故纳新, 心胆俱裂, 丢下妻儿, 独自外出。 街头漫步, 分秒度日, 好不容易, 接近天黑。 回转妻家, 丈母不悦, 灰头土脸, 静听教育。 训罢回家, 再受家法, 写了保证, 分居两屋。 昏昏欲睡, 心中脑火, 丢脸散心, 糗事难说。
《原创》长春给您拜年了! 辛苦辛苦整一年, 百度奖励十狗粮, 难抵一瓶消夜酒, 废电耗灯难成眠。 爆竹声声响彻天, 戊戌旺狗在眼前, 放弃一切苦与恼, 长春给您拜大年。
《原创》过年了 ------作者:长春 过年了,团圆了,聚在一起聊天了, 喝酒了,打牌了,狗年已经来到了, 逛街了,走亲了,风俗习惯不改了, 吃饱了,上网了,网上去约情人了, 玩美了,疯够了,想起自己小孩了, 回家了,闭门了,老公不知哪去了, 关机了,难找了,去会那家媳妇了, 哭闹了,心狠了,节后就去离婚了,
介休乐吧管理团队祝大家新年快乐!! 介休乐吧管理团队祝大家新年快乐!!
团长新春送红包了!!!! 只要你要春节假期期间能够在本团答题,并将截图发上来,本团长将给您发一份新春财富红包,祝您犬年大吉,犬力以赴奔小康。
春节期间山西天气波动较大 初二下雪初四大风降温 春节期间,山西主要有3次冷空气活动,分别出现在14日、17日和19日,其中,雨雪天气有1次,出现在17日白天到夜间,全省降水量0~10毫米;其余2次以降温为主,降温幅度4~6℃,局部可达8℃。2月14日(腊月廿九):全省多云,南部局部地区有阵雪,气温下降幅度:北中部4~6℃,南部6~8℃。14日夜间最低气温北部降至-17~-10℃,中部降至-10~-5℃,南部降至-5~0℃。2月15日(除夕):全省晴天间多云,中南部部分地区有轻度霾。2月16日(正月初一):全省晴天转多云。2月17日(正月初二):全省多云转阴天,北部局部有阵雪,中南部大部分地区有小雨转雨夹雪或小雪,临汾山区、长治、晋城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雪、局部有大雪。2月18日(正月初三):全省阴天转多云,运城、晋城等地的局部地区有小雪。2月19日(正月初四):全省多云间晴天,有4~5级西北风,气温下降4~6℃。19日夜间最低气温北部降至-13~-8℃,中部降至-9~-3℃,南部降至-5~0℃。2月20日(正月初五):北部晴间多云,中南部多云。2月21日(正月初六):北部晴天转多云,局部有阵雪;中南部晴天间多云。
严刑峻法 严刑峻法
央视狗年春晚门票5万元?央视:从未授权出售不要上当 网友反映,网上有人高价出售央视狗年春晚彩排的入场机会,要价千余元,此外春晚门票也被标到几万元一张。卖家声称,入场券或门票都是通过内部渠道拿到的,门票只能大年三十当天拿票。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春晚门票和彩排现场从未授权对外出售,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团队.小诗】赞2018年2月份团队之星 阿元585 比贡献,看阿元,------正气典范。 不图报,勤助人,------团队灵魂。
正气法律达人团2018新年答题趴狂欢月最终奖励公示 正气法律达人团2018新年答题趴狂欢月最终奖励,按前公布的名次及奖励规则实施。今天开始发放。 具体看原贴或者下图:
【团队.小诗】赞2018年1月份团队之星 羽飞扬baby 团队首星羽飞扬, 勇于争先一八年, 行善积德厚载物, 帮助他人无私念。
2018年1月份团队之星入围及奖励方案、名单 新标准、新奖励、新方案。
日食开始了
以国家赔偿终结违法强拆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违法强拆案件,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之后,成了保护产权的标杆性事件。 2014年9月,公布征收决定之前,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就对市民许水云的房子进行了强拆。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所谓“误拆”,许水云坚决不要政府事后的“补偿”,而是像《秋菊打官司》里的主角那样讨一个说法,要求当地政府按《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行政违法”进行国家赔偿。之前,在浙江当地的一审、二审中,法院仅仅判决政府应进行征地补偿,而没要求对违法行政强拆进行国家赔偿。 1月25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再审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责令政府进行行政赔偿。 主审法官耿宝建把话说得很明白:如果违法强拆与依法强制搬迁最终结果一个样,“这样所有‘理性’的行政机关,都可能选择违法强拆”;如果法院不加以纠正,老百姓会觉得“政府能违法,为什么我不能违法”。所以,此案同时还明确违法强拆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体现国家保护产权原则。 这次态度明确的判决,亮出了中国最高审判机关以司法保护公民产权、坚决纠正行政违法的决心。 在之前形形色色的强拆中,“误拆”、“出门买菜时家被强拆”等等手段,个别地方政府屡试不爽,关键问题是没有强力的司法纠正措施。特别是像许水云这样的没有取得产权证书的合法建筑,哪怕遭遇行政违法强拆,当事人的诉请也很难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这导致个别地方政府有恃无恐、公权屡屡出笼伤人,也使公民的产权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中。 这次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的判决无疑树立了一个司法标杆,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也是对暴力强拆踩了刹车。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独立的司法审查,才能彰显司法公信,也才能解决“信访不信法”的老问题。在是非面前,法院必须求真相、说公道话,对于“误拆”之类借口不能和稀泥,政府行政违法就是违法,不能玩暧昧。 这次的标杆性审判,也可看作近几年中国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取得的成就。人民法院省以下人财物直管、巡回法庭制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制度这些司法改革的“硬措施”在起作用,保障了审判权不被地方利益掣肘。 希望这次最高法的再审判决,能够起到立木起信的作用,从司法层面明确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倒逼政府依法行政,除去暴力强拆的社会毒瘤。
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乱查封财产等8种行为将被追究责任!(201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 第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使用调查性侦查措施,准确适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第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办案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二章 管 辖 第八条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 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经济犯罪案件,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下级公安机关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十一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的原则。 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第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认为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应当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事先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报和协商。 第三章 立案、撤案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殊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八条 在立案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采取调查性侦查措施,但是一般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三十日以内经积极侦查,仍然无法收集到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充分证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当立案,责令限期纠正的,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通知撤销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第十九条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在立案审查的期限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二十条 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一)侦查、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的; (二)涉案财物已被有关当事人申请执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将相关法律文书及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人民法院后一个月以内未收到回复的,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与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与该仲裁裁决相关申请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以及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民事案件有关联但不属同一法律事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但是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移送案件、裁定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销判决、裁定,或者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民事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审查,并在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与民事纠纷虽然不是同一事实但是有关联的经济犯罪线索、材料,并将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审查,并在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一)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 (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案件情形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但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撤销案件,继续侦查。 撤销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停止侦查活动,并解除相关的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查询立案情况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立案情况并记录在案。对已经立案的,应当告知立案时间、涉嫌罪名、办案单位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对报案、控告、举报、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有异议的,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后,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既不说明理由又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经审查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第二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对公安机关立案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认真核查。 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介入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书面说明立案的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适用另案处理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人民检察院。没有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依照本规定,报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时应当经原审批的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报告原审批的省级以上公安机关。 第四章 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使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同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适应,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得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的大小,案件的性质、情节、涉案金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证金数额。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执行取保候审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至少每个月讯问一次被取保候审人。 第三十三条 对于被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撤销强制措施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删除相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加强统一审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逐案逐人审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发现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提出检察建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第五章 侦查取证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调取、固定、审查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以及与涉案财物有关的各种证据,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销毁证据或者转移、隐匿涉案财物。 严禁调取与经济犯罪案件无关的证据材料,不得以侦查犯罪为由滥用侦查措施为他人收集民事诉讼证据。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人民检察院应当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依照规定程序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传销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言词证据和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实物证据,综合认定涉案人员人数和涉案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同一批次或者同一类型的涉案物品,确因实物数量较大,无法逐一勘验、鉴定、检测、评估的,可以委托或者商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专业机构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照程序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样勘验、鉴定、检测、评估,并由其制作取样记录和出具相关书面意见。有关抽样勘验、鉴定、检测、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该批次或者该类型全部涉案物品的勘验、鉴定、检测、评估结果,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能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除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鉴定机构或者抽样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认定案件性质,对案情复杂、疑难,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可以参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认定意见。 行政执法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中有关行为性质的认定,不是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或者前置条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听取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人民检察院。没有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立案侦查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通报情况调度办案力量,开展指导协调等工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提前与人民检察院沟通。 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需要重新调查取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另行指派办案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发现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发现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或者重新收集。未经查证核实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第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得针对同一法律事实的同一犯罪嫌疑人继续侦查或者补充侦查,但是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第六章 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 第四十六条 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应当坚持统一资产处置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七条 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应当只对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查封。 对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与涉案金额相当的其他财物。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的,可以予以整体查封。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 第四十八条 对自动投案时主动提交的涉案财物和权属证书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接收,如实登记并出具接收财物凭证,根据立案和侦查情况决定是否查封、扣押、冻结。 第四十九条 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冻结。 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财物,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 第五十一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公安机关应当如实登记,妥善保管,随案移送,并与人民检察院及时交接,变更法律手续。 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时,应当收集、固定与涉案财物来源、权属、性质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并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或者依法不移送的实物,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第五十二条 涉嫌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关系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及时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可以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被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 (一)涉嫌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 (二)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 (三)案件需要变更管辖的; (四)可能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益的; (五)可能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其他不宜返还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立即解除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及时返还有关当事人: (一)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返还的。 第五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 (三)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 (四)他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上述财物的。 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虚假交易等方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重大的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三)涉嫌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逃匿、死亡,导致案件无法适用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继续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第七章 办案协作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等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及时解决跨区域性协作的争议事项。 第五十七条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认定以及所采取的侦查措施负责,办理有关的法律文书和手续,并对协作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协作地公安机关超权限、超范围采取相关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由委托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制作办案协作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通过协作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有关协作事宜。协作地公安机关接到委托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就需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协助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事项制定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九条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对委托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手续予以审核,对法律文书和手续完备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六十条 委托地公安机关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等事项时,应当出具办案协作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地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派员赴异地的,可以将办案协作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寄送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协查不得超过十五日;案情重大、情况紧急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委托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必要时,委托地公安机关可以将办案协作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通过电传、网络等保密手段或者相关工作机制传至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协查。 第六十一条 委托地公安机关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事项时,应当持办案协作函件、有关侦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工作证件及相关案件材料,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第六十二条 对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有可能转移涉案财物以及重要证据的,委托地公安机关可以商请紧急协作,将办案协作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通过电传、网络等保密手段传至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收到协作函件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协作事项。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携带法律文书前往协作地办理有关事宜。 第六十三条 协作地公安机关在协作过程中,发现委托地公安机关明显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委托地公安机关提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跨省协作的,应当通过协作地的省级公安机关通报委托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协商处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协作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 第六十四条 立案地公安机关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办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 第八章 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第六十六条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现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等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上述情况告知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 第六十七条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与经济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控告等材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执法办案场所予以接收,当面了解有关情况并记录在案。对辩护律师提供的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审查,并在三十日以内予以答复。 第六十八条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的,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的七日以内予以答复。 第六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原批准或者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接受该项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决定,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 第七十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情况属实后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纠正,并将监督执行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一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 第九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活动的执法监督和督察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纠正。必要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就其违法行为直接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或者对有关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诉、控告事项查证属实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第七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依法纠正,或者直接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纠正决定。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越权管辖或者推诿管辖的; (二)违反规定立案、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违反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违反规定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五)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 (六)拒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阻碍异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 (七)阻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八)其他应当予以追究责任的。 对于导致国家赔偿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偿其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受理、立案、移送以及涉案财物处置等过程中,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协调解决。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依法处理。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执法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人民检察院。没有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加强执法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执行执法办案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经济犯罪案件”,主要是指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辖的各种刑事案件,但以资助方式实施的帮助恐怖活动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公安机关其他办案部门依法管辖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关案件的,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调查性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侦查措施,但是不包括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第七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是指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利益受损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犯罪。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的“跨区域性”,是指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 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05〕10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发布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娶一个媳妇接来了喜、财、福、贵四尊好神,你能做到吗? 女孩明白做女孩道理,接进门来高高兴兴、乐乐呵呵的,应酬家庭的一切事务,笑容满面的,这是喜神。因为媳妇一高兴,整家人都高兴了。 有的女孩不要娘家的陪送,也不要婆家的彩礼,男女双方崇俭结婚,谁也不拉谁的账码。结婚仪式还不搞排场,使婆娘两家在钱财物上不起纷争。进家以后,不争不贪,同心同德,这叫财神。 到婆家能把家务完全托起来,以托满家为己任,大家享她的福,这是福神。 媳妇要真能达到这种程度,可以说她出贵了,大家都尊重她,所以她还是个贵神。 你看看,喜神、财神、福神、贵神,娶一个媳妇接来了四尊好神。
看错了?--------这是大美介休
别为难自己(转) 人,一辈子都在忙着,累着,奔波着,不论多苦,事,还是没做完。人,一辈子都在省着,攒着,储蓄着,不论多抠,钱,还是没存够。 人,一辈子都在忍着,让着,怕着,不论多小心,人,还是得罪的不少。我们一辈子都在读着,写着,感悟着,不论多聪明,亏,还是没少吃。 人,一辈子都在觉醒中,不论多淡定,遗憾,还是有。 世界很大,个人很小,没有必要把一些事情看得那么重要,艰辛的生活,我们已经很苦、很累,无需要对自己责备。
又下雪了!! 天外的天使飘然落地,白雪公主来了。
大路,你少做点缺德事吧,小心报应? 昨天又无故封号,这是你第一百零六次犯下的罪行了,都给你记得,你封一次,俺咒你一次八辈子祖宗,你能不能少做点缺德事?
正气法律达人团2018新年答题趴狂欢月最终名次及奖励规则 正气法律达人团2018新年答题趴狂欢月最终名次及奖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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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坐飞机可以开手机了 继海南航空、东方航空为手机飞行模式“解禁”之后,昨日,南方航空、厦门航空、山东航空、春秋航空、祥鹏航空也陆续宣布允许乘客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时间表。南方航空和厦门航空分别宣布将于今日起实现“空中开机”;祥鹏航空已于1月18日解除“手机禁令”;山东航空将于1月22日允许乘客使用手机;春秋航空则将于春运首日2月1日起“解禁”手机飞行模式;中国国航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未来也将实现“空中开机”。这意味着2018年中国民航将进入“手机时代”。
“全面二孩”第二年,出生人口为何不升反降?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比上年减少63万人。 2016年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出生人口达到1786万人,比上一年增加131万人,是我国自2000年以来新出生人口最多的一年。 2017年出生人口减少,预示着二孩生育高峰已经过去。未来几年,我国的出生人口将持续减少。
【编花篮】 【编花篮】蛋 蛋陕西蛋,败都历史臭名扬,臭气熏天满华吧,掩耳盗铃装可怜,拧个蛋蛋拧陕蛋,拧陕蛋那个哪哈依呀嗨, 摘 摘摘陕蛋,三下两下摘个完,陕贼名声多响亮,世界各地臭名扬,哎海哎嗨臭名扬,陕西黑子臭名扬 臭名扬哪个那哈依呀嘿
【原创】章回连载小说:《关中外传》 特别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这就是蠢儿家乡人的素质-------一根筋女人 11日,陕西宝鸡南站又发生一起“堵高铁车门”事件,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事发列车为一趟从兰州开往上海的高铁列车,车辆在停靠宝鸡南站时,一名从兰州上车的女子突然拦在车厢门口,希望阻拦列车按时发出,而原因是其与丈夫在列车上吵架,吵架后女子丈夫在列车停靠宝鸡南站时突然下车,女子希望丈夫赶紧回到车上,所以拦在了车厢门口,最终,在车站民警的要求下,女子选择下车和丈夫处理矛盾,列车正常发出,并未受影响,目前,车站派出所已经介入事件调查
奇特的介休 奇特的环卫局 前段时间结冰酒水,现在又将雪铲在路中间, 如果是为了卫生,你们完全可以将雪铲到花池里,难到介休是富水城市吗?
向周总敬礼 1976年的今天,我们敬爱的周总离去了,2018年的今天,我们只能给他老人家敬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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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闹离婚 将两岁儿子扔路边各自离开 1月2日,华阴市一男童在一商店门口大哭无人管,经民警了解,原是孩子父母闹矛盾,丢下儿子无人管。 当日上午10时许,在华阴市西宫村一商店门口,一位男童站在路边大声哭闹,旁边也没有大人,路过的好心市民对男童进行安抚并报警。华阴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听现场市民说,男童已由好心村民抱回家安抚。民警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得知男童今年2岁,父亲是华阴市岳庙办西谢村的村民,母亲是蓝田县人,一家三口在西宫村租住,最近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闹离婚,一气之下居然将孩子扔下各自离开。 。 1月3日凌晨2时许,民警将男童交到其母亲手中,并对她进行教育批评,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母亲保证再不会发生类似事情,并将孩子带回。
同根相煎为哪般 中华城市跨新年, 希望有个新气象, 挑拨滋事都死绝。 地域小吧滚一边。 民族和谐世界强, 莫要井盖挂嘴边, 每家都有每家苦, 同根相煎必遭谴。
长春祝大家拥着健康,揣着幸福,携着快乐愉快地进入2018年
陕西小吧,你不封号能死 你全家吗? 几天没有上来,昨天早上十点想过来看一下,又被陕西小吧封了一天,陕西小吧你不封号能死 你全家吗?
北京------我回来了
介休乐吧管理团队祝小罗汉新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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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介休,西安市政回应洒水致30多车追尾:洒水的是城管 今天早上7点45份左右,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向南方向,开远门桥下桥口处,因路面结冰,发生多车连续追尾事故,现场有38辆车受损,两人轻伤。截至目前,虽然事故车辆已撤离现场,但是这一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9妹整理了陕西交通广播微信留言,网友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里来的水,原因在哪里?结冰后有无提醒?”、"为什么会结冰?“、"责任如何认定?理赔如何赔付?”等问题。
明年起旧版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 自2018年1月1日起,旧版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至登记机关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2015年10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一照一码”即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取代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 现在距离过渡期结束只剩最后一个月。省工商局特别提醒,请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至登记机关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2018年放假通知来了: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 经国 务 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汉 奸 是怎么炼成的
《号外》神龙大古怪 神龙大古怪, 别号混社会, 自称研究生, 实是草包脍, 肚中本无才, 却要玩无赖, 自己写不出, 却笑别人呆, 本性就很赖, 华吧玩存在, 扶风蠢儿狗, 小号又一枚。
〈三字经〉------陕西五都 人之初,性本善,大中华,共和谐。 西周起,出姬昌,宝鸡籍,臭名扬。 起歹心,搞扩张,侵邻省,灭黎邗。 多少人,失家园,丢了命,财被抢。 宗被灭,妻被奸,无人性,丧伦狂。 殃民众,祸国纲,犬戎起,终其猖。 秦赢政,再行乱,施暴行,强统战。 灭六国,始称皇,焚史书,篡档案。 坑儒生,丧天良,中华史,被断崖。 秦二世,更扯蛋,继暴政,民心散。 压抑久,终暴涨,揭竿起,数刘邦。 建西汉,立政权,掌权后,恶膨胀。 忘曾经,拒友邦,众父老,痛离乡。 王莽勇,仿刘邦,效揭竿,西汉亡。 风雨程,又多年,三国鼎,两晋亡。 文泰帝,北周建,图享乐,朝政荒。 继帝者,飘飘然,过二四,即动荡。 心不忍,位禅让,成杨心,隋朝建。 建政后,秦性显,施暴政,伦理乱。 世民闻,暗喜欢,遂兵变,终隋权。 玄武门,灭宗忙,窝里斗,成秦王。 建唐朝,卓成就,近女色,埋祸根。 子欺母,乱哄哄,武则天,报冤恨。 建周朝,李无人,亏老臣,护朝政。 复唐朝,成鼎盛,三百年,统其中。 后朱温,篡唐政,唐覆亡,秦政终。
山西两市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力被罚超千万 14日晚间,山西省环保厅对外通报了2017年10月份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根据通报,获奖励最多的是大同市,达909.27万元。此外,晋城市、晋中市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罚金均超千万,分别达1590.94万元和1430.72万元。 此次山西11个市中,晋城、晋中、阳泉、长治、运城、忻州、临汾7市被扣罚金,共计扣罚金额达到5356.39万元;大同、太原、朔州、吕梁4市获得奖励资金,共计奖金达1718.17万元。
沁园春。冰 -----记2017年11月13日早介休遍地车祸事件。 祖国华夏,初入寒冬,冷上眉梢! 看介州城内,水车穿梭,大街小巷,处处冰痕! 车祸遍地,暮气沉沉,欲与全国试比高!‘ 寒风中,看人哭狼嚎,一片骂声, 此景如此之娇,引无数市民尽折腰! 惜北京上海,略输风采,香港澳门,租逊风骚。 内陆小城,分外妖娆,唯比美国显英豪。 俱责矣,数环卫紫晨,罪责难逃。
冬天酒水为那般!! 2017年11月14日凌晨,介休地区温度已经达到-3℃左右,而介休环卫局却不辞辛苦,仍然为创造政绩进行路面酒水,令人奇怪的是,环卫局夏天不洒冬天洒,导致路面结冰,造成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多人摔倒致伤的后果,成为今天介休媒体反映最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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