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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智者! 6月29日上午,菏泽市民李女士的手机微信接到朋友转发的一条消息,开头便是“咱菏泽的事”,内容大概为:尊敬的学生家长,昨天下午4名学生在河边玩耍时不慎掉到河中,经附近群众抢救,救出3名,其中3人已死亡,另外一名失踪。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到坑塘边玩耍、戏水,严防悲剧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度假。文字的下面配有5张事故现场图片,有打捞的,也有母亲抱着孩子哭天喊地的悲惨场面,几名孩子年龄都不大,从照片上看应该在10岁左右,让人唏嘘不已。   收到微信后,李女士的心情非常沉重,询问是发生在哪里的事。不久,有朋友回复:好像是在菏泽赵王河立交桥附近。随后,李女士就在自己的朋友圈内进行了转发。   6月30日一大早,在市直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到单位后,看到李女士转发给他的微信,与同事谈论起溺水事件。七八个同事竟然都知道了,并且,信息来源都是微信的朋友圈,其中3个同事还进行了转发。   记者现场调查,发现菏泽没有此事   为了印证“溺水事件”的真假,6月29日下午,牡丹晚报记者赶到赵王河公园立交桥附近进行调查。   “没听说有人溺水啊,更没有听说有三个孩子溺水身亡。”一位在河边钓鱼的市民告诉牡丹晚报记者,他经常在赵王河沿岸钓鱼,如果发生这样的溺水事故,目击者不会少,应该会有人知道,但他没亲眼看到,是在微信里听说这件事的。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一些附近居民,大家都对这事半信半疑。一位遛弯的市民告诉牡丹晚报记者,一次溺水身亡三个孩子,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并且在开放式的城市公园内,稍一打听就会知道详情。那么,既没有目击者,也没人知道详细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菏泽赵王河公园压根不存在这起溺水事件。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又采访了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所长朱道强说,双河立交桥周边是他们所的辖区,如果发生这样的事件,肯定有群众报警,他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出警救援,但他们确实没有接到报警信息。对于微信上疯传的溺水事件,他们也表示疑惑。   追根溯源,事发地原来在河南安阳   为求事件真相,6月30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杨明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对于菏泽“朋友圈”内疯传的这一消息,他们已经了解并进行了调查,初步查证这起事件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安阳市。   这起事件的真相被揭开。原来,6月24日中午,河南安阳市滑县道口镇两名10岁少年在大宫河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河中,不幸全部溺亡。6月25日中午,6名10岁左右的小学生在安阳市殷都区侯庄村附近的安阳河游泳,一名溺水身亡,一名至今下落不明。在两起事故中,共有三名孩子溺水,一名孩子失踪。援引相关媒体的报道:“整个桥上站的都是人……一名三年级学生在6月25日下午被打捞上来时身体已经僵硬,另一名三年级孩子失踪。”   截至昨日,菏泽尚未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杨明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天气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教育部门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杨明介绍,进入7月,中小学校就进入暑期,教育部门要求学校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截至6月30日,菏泽全市范围内还没有接到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报告。   延伸阅读   律师:“朋友圈”传播谣言也违法   牡丹晚报法律服务团律师赵东全解释说,微信也是网上的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场所如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也属于违法。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今,网络如影随形,每个人在网上都有发声的权利。然而,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给谣言的迅速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   公安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造谣”并非是司法名词,“造谣”和“传谣”只是对这种行为的描述。一旦被追究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目前看,网上传谣可能被追究的刑责有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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