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誉朦朦 嫣誉朦朦
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朦朦烟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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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的一生 有一个人,天资聪颖,才华过人,由于什么都一学就会,所以他梦想有朝一日成为无所不能的奇人。他感到自己潜力无限,任何事情只要他下定决心去做就一定能够很好。他相信,他的著作论述会启迪几代人,他的发明创造会给天下人的生活带来影响。 但是,有一个问题,他虽然潜力无限,但只有一辈子,他需要做出选择。他需要决定将他的聪明才智用到某一个方面。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他其他方面的潜力将得不到发挥。 在他踌躇的时候,他不知不觉上了学,毕了业,找到了一份工作,结了婚,生了儿女。他不屑将他的才智用在他仅为糊口而干的工作上,但由于聪明过人,他还是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赞誉。他时常想:如果我把精力都放在我选择的某个方面,我将会做出多大的成就啊。 时光飞逝,他日浙衰老。而一些吃青春饭的事情,他不能做了。但是,还有些事情。只要他下定决心去做,仍是能大有作为的。做什么事情呢?他在工作、育子、做家务、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时,总是会思考这个问题。他坚定不移地认为,他有巨大的了不起的潜力。熟悉他的人,也有着和他同样的认识,因为只要你与他相处,忽视这一点是不可能的。 一天,上班的时候,他忽然胸闷,就早早回到了家。他虚弱无力,走进卫生间想用凉水洗脸,却抬头看到了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双鬓泛白。满脸皱纹,皮肤松弛,眼神疲惫。他忽然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然而,就在他醒悟的那一刻,胸口剧烈疼痛,随即心脏停止了跳动。 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很伤心并惋惜不已,因为他不但是一个好人,而且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死了,他的多种潜能也就随着去了。如果他早做出决定,他肯定会在某个领域做出非凡伟绩。这些伟绩会超越时代,影响一代又一代人。然而。他就这样走了,多么可惜呀!人们痛哭流涕。 可是,他们不知道死者离世那一刻心中的感悟。他悟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许多人一生自以为聪明过人,才华出众,相信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肯定会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来,而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幻觉而已。 我们每个人,只要身体健康,智商正常,没有身陷战争或自然灾难之中,就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大有作为,而成败的关键并不只在于我们的天赋。而在于我们做了没有。有天赋不去做,等于没天赋。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若你一事无成,是因为你没有去做!
腐败狗 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内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你好歹也是有房有车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人家这弃狗带回了家。还给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条狗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而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果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刘渊电话里说,这么好的狗自然贵气,你好生养着就是了。 李斯说,我总感觉这狗太腐败了,养着纯粹是个累赘。后经李斯再三要求,刘渊终于答应帮着打听打听。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不?!市里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最近不是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一听说是那位权力挺大的头头家的弃狗,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不是滋味。 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决定把那狗远远地送人,于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时,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半年过后,李斯有事经过朋友的鱼塘,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最大的改变,便是不知是哪条草狗,玷污了拉克高贵的血统,而拉克竟然还为它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杂种。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它那鼓胀的奶头正任由着小杂种们的吸吮,而为了护卫那些小杂种,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模样。 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杂种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拉克才转为平静。 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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