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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国华邦 第一卷 第一章 第1章 宾步城 宾步城望着门口碧绿的池塘,粉嫩的荷花娇艳欲滴,开的正好。 他轻轻的推开了家门,屋子里很暗。 “步城,你回来了。” “是的,母亲大人,已经……对,已经八年了,儿回来了。你看,这是我的毕业证书。”他掏向怀里,可是那里却空空的。“……本来就在这里的……” “你真的去东洲了?”母亲的眼里没有责备,但是满是怀疑。 “当然!”宾步城飞快的转过身去找自己的箱子。 但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你能觉得你可以毕业了吗?”一双眼珠从一对溜圆的镜片后面闪着光,似乎能看穿人心,又宽又秃的脑门闪闪发亮。 “哈勃先生!您怎么会在这?”宾步城非常惊讶。 但是哈勃先生没有回答,他敲着桌子,严肃的声音居高临下:“宾先生,您学会了什么呢?您今天学习火魔法,明天学习铁魔法,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我努力了!” “假装努力就等于成功了?你们古国人真让我失望……” “我……”宾步城想解释,他有理由,很好的。 可是他沉重的腿此刻却灵活的带着身体逃跑了。 熟悉的旷野一片宁静,但突然血一样的光芒从苍茫茫的森林上透射下来,宾步城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后面突然攫住了他的辫子。 脖子都要被拉断了。 他的头被迫仰向了天空,整个天幕都是恐怖昏暗的橘黄,一个硕大无朋,布满黑褐斑纹的赤色星球几乎占据了整个天空。 一个声音在宾步城的脑子里警告着,‘西方就要毁灭了,你知道的,你知道是哪里。’ 恐惧灌满了宾步城的心脏,他的瞳孔中是那急速迫近,正在爆裂开来的星球。 快逃!快逃! 但自己的辫子被牢牢拽住了! ‘傻瓜,你的辫子是假的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就像一道闪电一样传遍了宾步城身体的每一个末梢。 他伸手探到脑后,那里现在空空如也。 心一阵狂喜! 然后,又立刻缩成了一团。 宾步城猛的睁开眼睛,坐直身体,心脏扑腾扑腾的撞击着胸腔。 眼前,一弯淡黄的残月斜抹在澄蓝的东方,坚实沉重的铁桥下,黑亮的水鼓动着琉璃样的晕和光泽,翻涌向北…… 河边的蒲苇正青翠修长,静静的如晨风中的姑娘,迷蒙的远方,隐约可见山峦起伏,郁郁苍苍。 车窗开着,一股野艾青蒲的味道早渗进了宾步城的胸腔。 “宾兄,做了个好梦?”一张圆脸在宾步城对面亲切的问道。 “嘿,噩梦!”宾步城心里一阵苦笑,他用力的吸了一口气,“伏庸,我们到哪里了?” 一副透亮的镜片在宾步城对面闪闪发光的抖动着,镜片下面的脸有一大半都埋在了浓密的胡子后面,镜片和胡子之间的脸正笑着回答,“车刚停。这河森邦人称为叶母河,那山咱们古国人叫做撒盐岭。至于这里的名字,你知道我不太懂森邦语,鬼知道那边的站牌上写的是什么。” “又开始胡乱杜撰!” 眼前这胖子关伏庸是他名义上的同学。说名义上,是因为宾步城是古国官派到东洲宗邦学习魔法,而关伏庸是私自游学。这点本来让他很佩服。宗邦本没有古国游学生。因为很简单,穷人没有古国朝廷的支持,如何远涉万里求学?而古国的有钱人呢,基本是当能官才有钱,既然是官,那子弟又何必自己掏钱呢? 但宾步城却仍是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最讨厌别人信口乱说。而这个胖子,十足十的是个胡诌小能手。他哼了一声,“不懂森邦语你还要偏走这冰森荒原。有病。” “懂了还有什么意思?”胖子却毫不在意,一脸笑嘻嘻,“宾兄,你懂为什么我们叫古国,他们叫森邦嘛?” 宾步城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宰执佐王治下,大曰邦,小曰国’啊,……”胖子自顾自的说着。 “……伏庸,你读的古书可没我多吧。”宾步城白了胖子一眼,打断了他,“森邦,利邦,纵横万里,四海所辖之地两三倍于古国,自然是大。可率邦,易邦呢?不过和古国仿佛而已,而说到宗邦,无论土地还是人口,都远不如古国。那又怎么来论大小呢?” “所以邦国之大小不在于土地。”关伏庸歪着脑袋,“你我都知道宗邦的魔法有多厉害,这些年来,就连利邦这样的四洲霸主都为之侧目。其实无非一句话,威德布于四海,才称上一个大,固步自封,坐井观天,就算那井纵横万里……” 宾步城知道这胖子要说些什么,三年间,关伏庸就像是一块磁石,不断的把古国的游学生吸引到了宗邦。两个,三个,十个,二十个,五十个……,从古国的江左,之江,湖建,寒州,河阳……来到了万里之外,就算是自己身边的官家魔法生,都不知道有多少围绕在这个胖子身边。 此刻他脑子里闪过的,全是关于这家伙的事迹。他最常听到的说法就是胖子其实是一个人牙子,靠着把古国来的倒霉蛋送到魔法厂做苦工赚钱。靠吸游学生的血过活。而胖子自己也开了一个魔法厂。那些古国的倒霉蛋一个个面黄肌瘦,他自己白白胖胖,这说法倒也不是全无来由。 但自己也亲眼见他把一些游学生塞进宗邦的的魔法学校,那些家伙晚上打工,白天上课,一个个瘦骨伶仃,靠冷水浇头保持着精神的亢奋,那必然也是和这胖子脱不了干系,看到这群人,宾步城总觉得需敬而远之。 至于胖子本人给宾步城的印象,更多的是魔法课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无比清晰的记得,皇家魔法学校夏季毕业礼后,关伏庸手里哗啦啦的舞着纸证书的样子。这家伙找到自己说什么提携关照,拉着自己肩膀絮叨什么老兄得了两湖魔导师的差事,不能忘了一起半夜啃蔓菁的兄弟云云。短短三年,这家伙怎么混上宗邦高级魔法师资格的?又让苦读八年的自己情何以堪? 说实话,自己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和这个言语随便,举止不端,脸皮厚到魔法弹都炸不破的关伏庸同行。 但森邦这条近路的诱惑却很大。可能是因为游学生的缘故,胖子经常和古国使节打交道,所以能找到乘上森邦火魔车的方法。想起八年前坐了两个月船差点把胃从嘴里吐出来的记忆,宾步城忍了。 但和古国官员同行,当然也有不便,宾步城把手探到脑后,轻轻拉了拉自己的辫子。假辫子缝在帽子上,很结实。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古国华族三百年前被北方寒族击败,于是寒族变成了‘华族’,华族成了‘寒族’。华族故例,发式随心。而寒族故例,结辫悬铃。结辫悬铃本为炫耀武勇,寒族好斗,败则断辫伏地,世代为奴,引为奇耻。据说三百年前真正的寒族勇士,每击败一个敌人就在辫子上系一个铃铛,长者及腰,铃随辫响,闻者胆寒。 寒族寡而华族众,为了示威统御,于是寒族斧锧加项,迫华族结辫。但世易时移,在宗邦求学八年,不要说宾步城这样的华族,就是同学里的寒族,大多也早已断辫。但古国去年又一次颁布政令,断辫者不得为官吏,不得……。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只好提前熟悉这条假辫了。 一念及此,宾步城心里只觉得一阵苦涩。三百年来,古国人辫越结越长,几乎个个其长过腰。但悍斗好狠的勇气呢?寒族祖宗之地在古国北方,可是森邦、霓国在那里已不知血战了多少场;白京至西海诸邦可驻军;通衢商港列国可借地。寒族?华族?你们是怎么想的?你们又能做什么呢…… “宾兄……” 宾步城的眼睛耳朵仿佛被胖子的叫声重新唤醒了,他没有回应胖子刚才哪一篇宏论,苦笑道:“伏庸,你的假辫呢?也该戴上了吧。” “起码还有四五天的路呢。恩,宾兄,你该不是已经喜欢上戴辫了吧。” “浑话!你难道不知……”宾步城只觉得血冲上了脑门,但他又慢慢冷静下来,“……我是为你好。没辫子的古国人在森邦有多扎眼!这冰森荒原上,除了你找不出第二个。” “谁说找不出,那边就有两。” “乱七八糟。”宾步城简直被这毫无逻辑的话给气笑了,这家伙的嘴真是长在脑袋上吗? 但是他还是忍不住顺着关伏庸手指望去,“……霓国人吧。” 月台上人并不多。六天前,冰森荒原上发生了震天撼地的一次大爆炸,所以这几天经过的车站人都稀稀拉拉。二三十步开外,两个短发的西方人很容易就跃入了宾步城的眼帘,他皱皱眉,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别扭。但是心底突然涌起一种感觉,的确是古国人。 “……我靠!不是吧,伤风!唐少!” 宾步城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在他弄明白关伏庸在嚷什么之前,胖子已经像一个弹球一样蹦出了车厢。 关伏庸在古国人里算是正常身高,但那两人比他都高了半个头。他们身材精瘦,但绝不是一般古国人弱不禁风的那种瘦。宾步城有种感觉,这两个人原来一定非常强壮,现在这种瘦削,就像是,两把刀剑被磨的太过,没那么坚实,但却更容易伤人。 “……宾兄,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怎么会这么巧。我和你说过,我最好的两个哥们。这是商锋。”关伏庸已经搂着两个人走上了车。 “商量的商,刀锋的锋。幸会。” 宾步城觉得自己的手好像被一把钳子夹住了。还好,这个握手有力但短暂。商锋浓眉如刀,朗目如星,棱角分明,穿着宽松的森邦夏装,汗水纵横。他把身后一个硕大的箱子放在车厢里,发出了一声闷响。 “哦,什么都知道的商锋。幸会。”宾步城点点头,他想起了这个名字。 “从来不吃亏的唐渺。” 唐渺的手和商锋一样有力,也穿着森邦夏装,鹅卵瘦脸,眉弯似弓,俊目含笑,只是更瘦,瘦的简直像是一条行走的秋刀鱼。他身上背着两个小麻布口袋,沾满了干结的污泥。但小口袋扔在地上也发出了不次于大箱子的声音。 “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还搞成了这副德性。”关伏庸用脚尖轻点着口袋。 宾步城很想知道袋子里是什么东西,但既然关伏庸没问,自己更不好开口。 “出来玩的,不行吗?”唐渺仰靠在座位上,双手插在脑后,脸上满是玩世不恭的轻笑。 “在叶妮河里翻了船,一路几乎是要饭过来的。好几天没东西下肚了。胖子,有什么吃的吗?”商锋双手抱在胸前。 “翻了船?”关伏庸从袋子里掏出吃的,“你们俩可真会玩。” “是啊,护照都玩到河里了。”唐渺笑笑,扯断香肠咬了起来。 “所以,太好了。我们的东西关胖子你要帮我们带回国去。”商锋啃着面包,一脸轻松。 宾步城开始觉得这两个人有趣起来,他们这种境况,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忍不住开口,“那你们怎么回去呢?” “怎么都能回去。”商锋把面包放下,他的笑容很温暖,“森邦和古国边境上万里,我们找个洞钻过去并不难。” 宾步城也忍不住笑了,“其实你们不必钻洞的。” 有古国使节在,几张护照又算得了什么事? 望着他们去找宋参赞的背影,宾步城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孤单。三年没见,但关伏庸和商锋、唐渺就像只不过是昨天没一起吃饭罢了。自己回国,能找到这样的朋友吗?八年了,仿佛是弹指一挥,但宾步城知道世界早地覆天翻。他摇摇头,忍不住踢了踢那两个麻布口袋,脚尖立刻一阵疼痛,看样子袋子里不是石头就是铁块,这唐渺可真奇怪。再看看那个大箱子,典型的森邦样式——又厚又笨又重,看起来倒像是装了一堆的书。转念忍不住笑起来,真要是书,还是从河里捞出来的书,那商锋可更是个妙人了。 商锋和唐渺很快从古国使节的高级车厢返回了,但脸上显然没有欣喜的样子。 “你们的护照没搞定?”宾步城皱着眉问道。 “不是。”关伏庸笑得依旧灿烂,“恩,这样,他们两没了辫子,被宋大人骂了一顿。” 宾步城忍不住咧开了嘴,“我也正想问,你们不是从古国来的吗?怎么就没了辫子?” “落水的时候头撞伤了,就剪了去呗。”唐渺嘟囔着。 “是啊,我们这一路可不容易,身上的伤现在还没好呢。但终归还是值得的,我们从珀海湖荡舟,沿叶妮河顺流而下,穿过原始森林,这种经历有一次就已经不辜负这一辈子。尤其是珀海,那种美景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不过好在你们很快就会见到……”不等唐渺说完,商锋已经兴致勃勃的讲了起来,“……叶妮河里的鱼笨的可以用手捞起来,然后我们晚上就会点上篝火烤鱼,那真是鲜的不要不要的。运气好的话还能抓到松鸡。用泥巴裹住松鸡,在火下面烤上几个小时,等你把松鸡挖出来的时候,会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了下去。” 宾步城不禁悠然神往,自己从小求学,父亲管教的无比严厉,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经历?“河里的鱼当真能用手捞起来? “你听他胡说,哪有那么容易?”唐渺坐直了身体,“要是一路上吃的这么好找,我们两能瘦的可以当晾衣杆吗?我们翻船就坏在钓鱼上了,商锋用前天吃的松鸡骨头当鱼饵,谁想到勾出来那家伙是水里的霸王,怕不是有上千斤,直接把我们的小船给拽翻了。” 宾步城看到关伏庸在一边嗤笑,心想商锋和唐渺不知道在这些话了灌了多少水分,但这不影响他的心情已经像冰森荒原的太阳一样灿烂起来。 千期万盼中,珀海终于近在咫尺。 火魔车上的人就像下雨前的蚂蚁一样乱哄哄一团,宾步城的耳朵一路上早被商锋和唐渺灌满了,珀海有多大,珀海有多美,珀海有多清,珀海有多静。还有,冰森荒原的钢路本应沿湖而行,但环湖地势如何险要,魔岩巨石比比皆是,无论森邦人如何千方百计,但偏偏他们的魔法看起来就是不能快速奏效。 这,也就是他们必须乘船的原因。   宾步城拉着行李,气喘吁吁,脑子却忍不住去想,如果这冰森荒原钢路早修通几年,三年前虹森之战结果会有什么不同?但不管如何设想最后自己都是摇摇头。霓国赢还是森邦赢,古国现在的境遇会有差别吗?又何况世上没有如果,以霓国人的德性,又怎会等到钢路完全修通呢?古国人不如霓国人的地方就是古国永远不会这么主动。易地而处,恐怕古国人只会一等再等,等到有一天冰森荒原钢路贯通,然后才如梦方醒一般…… 他的脑子里盘旋着乱七八糟的念头,觉得脖子上面就像是顶着一个沉重的木桶一样。但突然间,这个木桶好像被一把利刃劈开了。 草坂上的层云在眼前突然展开,极远处,山峰一侧是苍松密布,如同绒毛一样细腻;另一侧是峭壁巉岩橘色斑斑,猛然插入茫莽天地间一弯无际的澄蓝。天高水阔,一羽洁白的鸽子在面前展翅掠过…… “太美了。”宾步城想说点什么,却一时词穷。他只想静静的看着这美景,想象着秋风飒飒的时候,鸿雁的脚上被系上帛书,飞向古国天子射猎的御苑。想象着自己从未能经历的冷酷严冬中,这澄蓝的水会冻结成怎样晶莹剔透,美丽又致命的寒冰。狂野的北风呼号中,系书人抱着旌节,在羊群中瑟瑟发抖,咬紧牙关舍命苦撑。而在春水滋润着岸边的时候,野花烂漫开放,雄壮的将军骑着骏马,千骑相从,古老的金铸雕像熠熠生辉,众人拜谢上天,祭祀大地,庆贺征程…… ‘咔’。 宾步城头脑内宁静被清脆的声音打破了。 他的心一缩。他没完全看清那两个人的动作,但在宗邦可是学了四年的火魔法,魔铳启动的声音他可太了解了。 “……怎么回事?”宾步城问着关伏庸,忍不住盯向商锋和唐渺的臂弯。臂弯搭着衣服…… “森邦的宪兵好像好像在抓什么人。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虹森之战后,森邦这几年一直不消停,路上不是见过不少人被戴上‘宰相的领带’了吗?”关伏庸若无其事的回答着。 宾步城点点头,一路上自己确实见识了无数次“宰相的领带”。各种反叛森邦朝廷的人士,被绞架孤零零的吊在路边,他们出自各种各样的理念和原因,因为同一件事——对森邦朝廷和皇帝不满,被同一个方法被结束了生命,呈现出各种各样悲惨的面容。那里面任何一张脸,正常的人绝对不想看第二遍。 而那根要人命的绞绳,森邦人就叫它——宰相的领带,这种揶揄讽刺的方法倒是很古国人风范,只不过古国人往往说的更隐蔽晦涩罢了。 但商锋和唐渺又为什么要紧张呢?普通人可不容易弄到魔铳? 仲夏夜迷蒙的天光亮的让人心慌,离古国的路程已不到一天,火魔车不停的晃动着,就像在波浪上飘荡,宾步城怎么也睡不着,他忍不住竖起耳朵,小心又害怕的搜索着各种细微的声音。 “咔” 又是轻而脆的声音,从火魔车沉重的车轮声中穿过暗夜,钻进宾步城耳中,吊起了他的心。 “别动!”是唐渺低沉冷酷的声音。 宾步城小心翼翼的挪过头,努力的眯着眼睛,但一团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只有一线淡淡的血腥气飘进鼻孔中。 一个陌生的声音轻轻的笑了起来。“我知道你们是谁。可真佩服了,半年多了,还以为你们早死了呢。” “别啰嗦,认识我们?我看你们认识的只有麻烦吧。”那是商锋的声音。 火魔车转了一个弯,月光从车窗倾斜而下。宾步城屏住呼吸,只见那人摘下帽子,一条辫子垂到了肩膀上。 这是冰森荒原上,他见到第一个有辫子的古国人。
古国华邦 第一卷 引 “既然这里没有活口了,我们就赶快离开吧。” 葛里高看着昏黄黯淡的天空,周围针叶林黑色的影子越来越长,忍不住开口道。 “小鬼,你要是害怕了,可以去霓国人那边。”步加尼回答着,他二十七八岁,留着森邦正时髦的翘翘胡子,憨憨的脸上带着坏笑,正在坍塌的七零八落的围墙里到处查看,就像一条牧羊犬一样嗅来嗅去。 “我已经十八岁了。而且,我是森邦最强悍的猎骑士,不是小鬼!”葛里高努力挺起胸脯,警惕的看了看四周。霓国人在东面燃起的浓烟正在慢慢消散,身边几幢破破烂烂的水泥房子在冰森荒原深处显得格格不入,充满了阴恻的气息。他的鼻子里钻满了让人发疯的尸臭味,忍不住想再次呕吐,“……死了这么多人,也许动手的那些家伙还没走远。” “好,森邦的精英!不过,这些家伙做事还真和你们猎骑士一样的德性,斩尽杀绝啊,连马都没放过……”步加尼头也不抬的道,“但是,动手的家伙,哼,不会超过三个。不,应该可以确定,只有两个!你怕什么。” “两个人?难道就是被押在这里的那两个霓国人?”葛里高喃喃自语,脑子里立刻涌现出两个影子,他们身材矮粗、眼神凶恶、胡子稀疏、血盆大口。霓虹国在遥远的西方,据说那里有辽阔的海、美丽的山、静雅的湖,但那里的人却是残酷善变、极能忍耐,酷爱的是生吃各种鱼肉虾蟹…… 只有两个人的话,自然不大可能留在这里继续当杀人狂。 但是葛里高很快皱起了眉头,他靠近院中心的一幢房子,目光投向屋内的一个身影。“列拿士上校,如果那个霓国参赞说得没错的话,我记得那两个霓国人已经在这里押了快五个月,冰森荒原的矿坑里,身强力壮的猎骑士也受不了五个月的折磨,他们哪来的力气杀人……何况是这么多……” 列拿士三十出头,身材挺拔的如同一根标魔铳,就算现在是夏天,军服上的风纪扣依然纹丝不乱。屋内光线已经暗的快看不清他的脸,只依稀分辨出脸上被风霜所侵染出的一抹酡红。一双闪亮的金色眸子,正扫视着屋内黑暗的灰烬。 他优雅的声音让人很安心,“葛里高先生,这里大多数人身上都是灼伤,七窍流血,您不至于这么快就忘记四天前那场大爆炸了吧。” 葛里高心里打了个寒战,他当然不会忘记。 十几天前他和步加尼在驭西堡得到了护送长官到北叶妮河金矿的命令。三人渡过珀海不久,一道闪亮的光芒划过了昏沉的仲夏之夜。轰鸣的声音似乎要把自己的五脏撕裂,整个天空都布满黄褐相间的条纹,就像是一个硕大无朋的星球浮在天上……。 “……那爆炸点如果就在附近,那当然……,不过……”葛里高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没有生命的肉体,“难道那两个霓国人就不怕爆炸吗?” “这个问题并不难推理,两个霓国人当时应该是在矿坑里,他们的运气不错。”列拿士答道。 “门口死掉的这六个监工可不是灼伤,他们应该也是在矿坑里躲过一劫啊。这些家伙全副武装,身体强壮,我不相信两个霓国猴子能收拾的了。” “葛里高先生,不要小看任何人,就算他是西方人。”列拿士的声音在房间深处幽幽传来,“想想三年前那场大战,西方人有多么狡猾,坚忍?他们就像冰原上的狼!仔细看看那些伤口吧。” 葛里高咬咬牙,皱着眉望向一具尸体。已经有些发胀的壮硕肩膀几乎要把衣服撑破了,衣领扭曲的耷拉在一边,一道青紫色的痕迹浮现在下颌边缘,那张脸苍白的就像刚变酸的牛奶,若隐若现的血丝在太阳穴附近汇聚成两块淤黑。 “这痕迹是镣铐的……”葛里高眯起眼睛,“一个用镣铐勒住脖子,另外一个猛击太阳穴……” “您的判断力相当不错,这两个霓国人手法利落,力量十足,更厉害的是他们相互配合十分默契……” 列拿士在灰烬中的一团东西面前蹲了下去,“我想他们可能只花了不到两分钟就杀害了这六个人,而他们忍耐了将近五个月。步加尼中尉,你参加过那场战争,霓国人在西方击败我们的时候,应该就是这么可怕吧。” “没错。但是您有一个小错误。”步加尼整理着身上的子弹带,抖动着胡子。“这两个不是霓国人。” “……不是?”列拿士扭过头,停下了正在用手套掸着灰烬的手。 “霓国人不会任由他们的长官,也就是那个霓国武官暴尸当场的。您也看到了,刚才霓国人在外面焚烧那具尸体,因为就算远隔万里,骨灰也要带回西方的。只是有点奇怪,刚才的马蹄声说明他们很匆忙的离开了……”步加尼边钻进屋子边抹着家具上的黑灰,“咦,这是个保险柜……被撬开的?” 葛里高只听到屋内‘咣’的一声巨响。然后列拿士和步加尼在他眼前旋风一样从屋内冲了出来。葛里高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个人的背影,一阵莫名其妙。 “小子!跟上!”步加尼边吼边解开了马缰绳。 葛里高终于要再次追上列拿士和步加尼的时候,已经是三个短暂夜幕过去后的第三个清晨,静静的树林中传来一阵阵凄厉的叫喊声。他把马刺用力磕在马肚子上,然后屁股下面的畜生再次竭力跃起,把他带到了一块林间空地的边缘,“列拿……”,没等喊完,胯下的青鬃马突然前蹄一塌,葛里高已经栽进了路边的泥沼之中。 “没用的畜生!”葛里高从泥坑中挣扎着跳起来,抽出皮带,用尽全力,狠狠的抽在马肚子上。但那可怜的生物已经没有力气再做出什么期待之中的反应,只敷衍的弹动了一下四肢,鼻孔里不断抽搐着喷出热气,流着令人恶心的白沫。 “要我说,霓国人的鞭子抽的可真没有猎骑士葛里高先生漂亮呢。”步加尼跳下马,在旁边抱着肩膀。 葛里高边喘着粗气边扭过身,他忽略掉身后马儿无力的嘶鸣,耳中开始充满鞭子破空的声音,皮开肉绽的声音,听不懂的异国语言在吼叫,哀求。 “……对不起,葛里高先生,我们走的匆忙,忘了提醒你,这种长途追袭我们起码要一人双马的。”列拿士头也不回的道。 “谢谢您,我本该……”葛里高对这个好意提醒很感激,但自己当时哪里去找第二匹马?他摇摇头,“霓国人追上那两个家伙了?” 二十几步外,几个古国的苦力正蜷缩着半跪在地上,他们的身体就像是快风干了的骷髅,本就肮脏破烂的衣服上沾满了血和污泥,混合成一种说不出的恶心颜色。披散的头发一绺绺的糊满了脖子和脸,凌乱不堪。 “……这几个人怎么也不像有那种本事。”葛里高喃喃自语。 “不是那两个……”列拿士答道。 “那……” 啪! 一声脆响,葛里高打了个哆嗦。回头时,步加尼正把魔铳塞回自己的腰间,一旁自己的马再也不抽搐了,大大的眼睛冷漠的看着自己,一股赤色的浆液从马额上淌了下来。 “你!” 葛里高还没来得急怒骂。 啪!啪! 几声脆响让葛里高转回头来,两具尸体破口袋一样栽倒在草地上。其他几个古国苦力正战栗着身体发着颤抖的声音。 “……上校先生,我结束了这场不体面的审讯。”一个身着礼服,方头大眼,胡子浓密的霓国人走了过来,姿态优雅的行了个礼。 葛里高只记得这霓国人好像不是姓卿就是姓穆,是个外交官员。 只见这位霓国外交官交叠着双手,“古国的苦力几次回答都互相吻合。确定凶手是两个,苦力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字。但如您所知,应该是当初以我邦嫌疑犯的名义被押送到北叶妮金矿,编号是八十七和八十八的那两个。鸟居上尉应该还没来得及核验他们的身份,就赶上了七天前的大爆炸,这两个人应该是那时候趁机逞凶。他们有不少马匹,怕是不好追了。这里还有一个森邦人,也是金矿里的,听说和那两个人比较熟络。我们不好审问,您可以核实一下。” 一个矮个的森邦人和几个古国人被一起带到列拿士面前。 那森邦人三十来岁,须发飞扬,有一双闪亮的棕色眼睛。 “干什么的?”列拿士问向那个森邦人。 “铁匠。”那人答道,微笑着。 “铁匠?怎么在这里?”列拿士仔细审视着这人的眼睛。 “上校先生,多么可怕的爆炸啊,死了那么多人,谁会愿意在那鬼地方再继续待下去呢,不见得每次都有好运气,是不是?” “认识逃跑的两个人吗?” “见过,会说森邦语,所以有时候聊两句。” “详细点。” “恩,自己说是霓国人,有点见识,在西方人里真是少见。那天爆炸之后,我们从矿坑里爬上来,到处狼藉不堪,两个人突然用镣铐袭击了守卫。恩,像豹子一样敏捷,我真看不出他们原来那么凶悍。” “你就在旁边看着?” “上校,不然呢?我可比不上全副武装的守卫。” “之后怎么样?” “杀人,放火,逃跑呗。”那人笑着耸耸肩。 “在哪放火……,为什么放火?”列拿士抿起了嘴角。“老实点,我不介意给你这样的人系上一根‘宰相的领带’。” “当然是金矿管理处啊,他们打开了保险柜,拿走了里面的东西,点上一把火,然后提魔铳跨马。少校,您应该清楚,往南不远就是叶妮河,过河两天马程就可以到叶母河上游的库林堡,我想,他们现在没准已经舒服的坐在火魔车上,到了珀海边也说不定。”铁匠答道。 “该死!”列拿士咒骂着,“你,看到他们拿什么东西了嘛?” “显然,他们不会给我看。”那人又微笑起来,“不过,那是金矿啊,要是我,肯定拿金子咯。” “可是古国苦力刚才说他们带走了不少东西。” “你听的懂古国华语?”铁匠吃惊的打量着列拿士。 葛里高一阵冷笑,挺起胸脯,“列拿士先生会瓦雷利亚语、宗邦语、率邦语、古国语四种语言,是皇城圣伯多路堡军校第一名毕业。” “第二名,葛里。” “那是您品格高尚,让出去的。”葛里高心里充满了崇拜。 但列拿士脸色瞬间已经阴沉,“步加尼中尉,把你的马给我。还有,上等兵葛里高,现在,我解除你们护卫的职责。” “先生!”“上校!”葛里高望着南去的背影几乎要哭起来。 “傻孩子,上校大人不需要我们了。何况你现在没有马,只不过是个累赘。” 葛里高憎恶的看着步加尼,他不想开口,但终究忍不住道:“那两个是亡命徒!” “两个逃命的亡命徒。”步加尼伸出一根粗壮的手指,指着自己像一截木桩一样的头道,“多用用这里。你要是那两个古国人会怎样?就像这铁匠说的,坐上冰森荒原的火魔车。五天,运气好的话也可能只要四天,火魔车就会驶入古国。继续留在森邦干嘛?打松鸡吗?” 葛里高这才又注意起那铁匠来,他须发凌乱,穿着脏兮兮的衣服,个头不高但肌肉粗壮,眼神就像潭深不见底的水。 “你们的意思是?” “那两个家伙可以割断金矿的魔信线,但割不断钢路附近的魔线啊。”铁匠笑着,“只要一个魔信,就可以传播整条冰森荒原钢路。您的少校大人根本用不着亲自去抓他们。” 葛里高吐了一口气,但随即皱起了眉头,“冰森荒原上那么多需要追捕的人,这两个又怎么一定能捉到。” “这两个古国人运气不好。” 步加尼摇摇头,发出一声带笑的叹息。 “什么意思?”葛里高困惑不解,他们赶上了大爆炸,带着金子,逃离了累死在金矿的命运,这样叫运气不好吗? “上校到叶妮北金矿的原因一直守口如瓶。但现在他分明是要对那两个家伙穷追不舍。原因很明显啊,他们一定是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葛里高,很多东西比黄金更有价值。” 葛里高终于明白了步加尼的意思,不过,“如果他们在这期间刚好返回古国呢?” 一旁的铁匠眯起了眼睛,“珀海湖畔的路还没修通,他们未必能及时返回古国。何况人生本来就充满了意外。” “铁匠,看来你倒是很在意那两个家伙呢。”步加尼盯着铁匠,然后冷笑道,“不过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返回古国就够了吗?真希望那些古国人,还有霓国人,都还没有忘记!古国的寒州,还有一半捏在我们森邦人手里。” 扑啦一声,一只白色的鸽子随着太阳一起跳跃在针叶林的树梢上,然后惊恐的奋力向南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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