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得最美的女子 松尾芭蕉de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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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玉田烧烤的人没夏天多了,但屋里很暖和,热腾腾的,煤球炉子火 吃玉田烧烤的人没夏天多了,但屋里很暖和,热腾腾的,煤球炉子火烧的旺,像极了我内心抑制不住的热情。 教授生病了,哈哈哈,活该。 进门就喊玉田,两瓶小木屋,一把羊肉。 转身钻进一间隔间,门口蹲着一只炉子,好热啊。温暖死了,我兴奋死了。但我是一个正经人,不光正经而且很内敛,高兴死也不会笑,于是我保持着冷静和神秘。 外面只有两桌人,穿大衣的女孩头发都分叉了,她喝起啤酒咕嘟咕嘟的,不像我,矜持到死。 对面男的秃顶了,秃碎了一颗少年的心,他是一个平庸的人,肥大的西装下不知道为什么穿了一件菱形格子羊毛衫,他一定是那种作爱如懵雷的人,情趣什么的,都好奢侈。 玉田又来了,带着一把没有辣椒的洒醋羊筋。 我与教授不知道说什么,那种初次见面提起裤子聊家常的尴尬,显然我们都不适应,我是一个害羞的人,他是一个沉默的人。 我们都在温暖如春的烧烤店,矜持着,极品着。 啤酒瓶子倚靠在墙上,它被掏空了,它空的幸福,坚挺着,硬着。确实,从生到死,从好到碎,它都很硬,令人称羡的硬。 窗外大盘鸡店的招牌格外醒目,流光溢彩的霓虹灯让夜色撩骚起来。那明亮的冰冷的光线下,围着圆桌开怀大笑的人们,放下筷子,举起酒杯,这是人生的意义,充满了欢乐,就像大盘鸡的肉块和粉条,是食物的意义。冬天是孤独而凛冽的,只有人,在寒冷的迷雾里发光发热。 突然想起鸡翅,我们为鸡翅而来。哈哈哈,我们不是吃货,我们喜欢这种氛围。今夜没有酒,只有充满温情的橙色小木屋,甜甜的,腻腻的。 我突然想起好多年前的一个晚上,也是冬天,在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烧烤店,我们吃着羊肉,喝了一罐不会溢沫子的啤酒。那一年,我还年轻。 如今,飘落的银杏叶让我老去,呼啸的风让我老去,不会跳舞的开瓶器也让我老去,我可能真的垂垂的老去了。 如今,面容青涩褪去,我已十七。 敬自己老去的年华。
到底是天水人 再次回到天水,对于久违的这座城市,除了一股脑的亲切之外,竟还是一丝的生疏。 在西安,跟石头聊天,他说八水绕长安,但南方城市更灵动些。 有朋友曾经这样说,开车沿路走,你看到绿植成荫的地方就是陕西,绿植匮乏的地方就是甘肃。甘肃人是不怎么说甘肃好的。生怕一张口别人就会不知趣的凑上来问,你家乡的沙漠够大么?骆驼好吃么? 我不以为然。 天水才不是这样的呢。天水人更不是。 对于天水人,第一个印象就是慢。 在外地,很多人都是快节奏的忙碌着,出门脚踩风火轮的架势,恨不得让自己御风飞行,习惯了这种模式,天水人就显的太悠闲,生活像一个逛花鸟集的大爷一样,漫不经心的左擎苍右牵黄。并且回家乡的人不适应这种又慢又散的环境。呆上三五天便罢了,一久那种百无聊赖的“痛苦”就上来了。 第二个印象是吃。 天水人好吃,身边的好多朋友都感同身受。新开张的饭店永远人满为患,而且要有耐心。他们往往为了一碗面也会安然的坐在桌子前,边看手机边等待。我也不由的惊叹,到底是天水人。 前几日朋友介绍北道有一家面馆味道十足的好,便一同下去吃。足足等了40分钟,再好吃也觉得就不好吃了,但朋友吃的津津有味,似乎彻底的诠释了人生在世,吃喝二字的精髓。 很多外地朋友为天水,询问关于食物的问题,总会有人不厌其烦的回答。对于吃而言,可算是尽心尽力了。 这一切都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天水是有灵性的城市,天水人也粘了地方的光,变的性灵起来。 经常在朋友间可以听到寻天水人不吝言辞的赞美,那怕一句粗俗的你达的求,也是那么的可爱。 真正的天水人。很多住在青砖灰瓦的老房子里,很多巷子里,白色的墙壁已经褪色,它们破旧,拥挤,墙壁上还祼露着一块块岁月的痕迹。然而有那么多人,也许好几代人,都生活在这些拥挤而陈旧的的墙壁之内,每每走过,心中总会泛起很多的感慨。 当你外面静静的地打量这里面的各种细节:青色的石砖铺在脚下,头顶的竹杆上搭着滴水的衣服,阳台上生长茂盛的的各种盆栽。天水人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闲庭信步着。这是天水人的艺术,也是天水人的智慧。 天水人也坏。张爱玲说:他们坏的有分寸。 他们不过火。 他们的处世艺术是另外一种淡然,他们不惹事,更不怕事。 而这一切的一切,快乐不快乐,悲伤不悲伤。总之,到底是天水。 我喜欢天水人,我也希望天水人喜欢我。
说说一个外地人对天水的感情 老公镇楼很多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土家族。来自湖南。 在天水生活了多年,慢慢也有着很深厚的感情,慢慢的融入天水人的生活。 从讨厌呱呱,讨厌面皮,到喜欢这里些。天水最吸引人的还是季候,四季分明,景色怡人。 以至于每次回到湖南,家乡的人不敢相信在西北还有我口中这么美的地方。 阿么问我,你心后要不要回湖南来啊。 我说不要啦。 我都已经有了“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感觉,家乡的小妹总是缠着我问很多关于天水的事情。 我给他们介绍天水的时候像介绍自己的男朋友一样,尽是优点。 后来老家的亲戚朋友也都来天水游玩过。 去过麦积山,看过仙人崖,拜过伏羲庙。赞不绝口。 天水像就一个世外桃源一般,尽情的在西北的一角跳着舞。像一个独舞者,更像一个艺术家。 愰惚来天水已经十年之久。 十年,十年能做什么?会发什么?会改变什么? 我不得而知。 似乎十年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去,像不经意间睡过了一午觉,睁眼的一瞬间就是十年之后。 就像歌里唱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在这短暂而漫长的十年里,记忆长出硕大的冲向翅膀,云朵化成雨水洗净城市,高大的树野蛮生长刺破天空,我的青春在天水的高空纵身一跳,消失在这座城的上空。 我见证了天水的成长,我亲眼目睹了一个沉默的匍匐的城市打起精神拔地而起的过程。 它从不吝啬它的美丽。它翩翩起舞。 之前看到很多人看抱怨天水的落后,嘲笑天水的步伐慢。天水没有上海的张狂,天水没有西安的厚重,没有北京的超然,天水像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人。 商人的眼里只有钱,你也是,不是么? 你嫌弃不是天水,而是你的出身,不是么? 笑。 在天水我最喜欢的就是解放路了。 没有理由的喜欢。真是没有理由的喜欢。 就像曾经没有理由的喜欢过一群人,比如流年,小囧,小羊,蕾哥,阴阳哥哥,小葵花,蛋蛋……他们像无数小小的星辰,汇成我生命里漫长而又庞大的宇宙,他们浩瀚着,波澜壮阔着。 他们是行走地天水长街上的一枚普通身影。却构成了这城市里每一道热闹的闪烁的光圈。 我曾经一个人走在解放路上,踩着街灯的光,踩着自己的影子,沿途回家。 这是我快乐的记忆。 在我家乡,路上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在天水,路上弥散着暖暖的人情的味道。 我每天在太阳出升的时候,走在街上,独有的,特别的一座年青而温和的城市赋予我的感受 它没有一线大城市里用钢筋水泥堆彻出来的怪物建筑。没有宽阔的六车道。它缺乏野心,它放弃尖锐。 可在我心中,它美的不像话。 当我坐在一起举着酒杯酣畅淋漓的时候,当我们驾着洗车放肆猖獗的时候,当我们坐在半坡上吃着烧烤打闹追逐的时候,我们喜欢这里,喜欢这里山花草木,喜欢这里的宁静自然。 我喜欢天水。 你喜欢么????
三胖走失在2016 那个北道男人的眼睛里有火。漆墨的瞳孔。一些汹涌而骚荡的火光。 我亲眼看到他的眼瞳轮奸了我。我觉得全身颤抖。我灵魂麻醉。他是一杆带着火焰的枪。火红的火焰围绕着我,烧疼了我。 他们说那叫做欲火。是那个叫三胖的男人的欲火。我看着他。好奇地伸出双手去拥抱他。突然电闪雷鸣。火焰侵吞了我的身体。我倒在那里,眼睛被三胖的模样填满。 就这样,我的欲火被点燃了。 你知道吗,我爱上那个眼瞳里有火的,能压死我的男人。 他们说三胖是被我逼着离开了水吧。我似乎看到他们眼里我的样子,我也看到我心中三胖的样子,那是我的皈依。我相信他们的话,因为三胖确实走了。 可是真糟糕,我爱上了他,我为爱痴狂。 我从前也爱过成熟果断的的小羊哥,我还爱过早春带我去森林里感受野性和柔和的午夜春雷。可是这一次不一样,我爱的是一个胖子。 我们没有过什么。他只是在我去参加二叔的婚礼上。来到我的跟前。带着帅气和不合季节的忧伤。带着他眼睛里的我。他坐下来。我们临桌。他开始看我。其间音乐响起来,二叔和她的小公主喝了交杯酒。一些粉白粉白爱情花粉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啪啦啪啦。可是我们都没有动。我们仍旧面对着面。我觉得我被他眼睛里的旋涡吞噬了。 我斜了一下眼睛看到他瞳孔里的我。我很难过。我知道我并没有走进他的心里。他穿着黑色的外衣,长着更黑的瞳仁,他不会带走我。他吃完了。他站起来,二叔婚礼的上剩余的幸福和温暖缭绕在周际。是啊是啊,在这样圣洁的场合,我们之间有距离的考验,他在北道,我在秦州。 然后他走掉了。消失在人群里。我觉得整个世界都黑了。因为我看不到他了。我看不到那充满了火焰般的漆黑瞳孔。 三胖走了。可是我站在原地,并且爱上了他。我旁边的朋友提醒我婚礼结束了,音乐停下来,我们要离场。我侧目看到我的朋友。他们没有意识到我在这场幸福的婚礼中遇见了自己的幸福,他们没有意识到我爱上了一个不爱我的男人,那一刻,我难过的要死,走路和蹲下也做不到。 他们欢乐的离场,蹦蹦跳跳的去K歌。我头开始疼了起来,晕眩晃神。 我,单相思而已。 可是我爱上一个叫三胖的男人了你知道吗? 可是现在他走了,我找不到他。 我真的,难过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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