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到天边🌞 xdq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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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河北省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给患者服用过期药品 我是一名医疗受害者家属,现对河北省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对我刚出生33天的女儿(赵博雅)服用过期药品实名举报。 8月13日我女儿因咳嗽就诊于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经诊断为肺炎,支气管炎,当时院方要求住院治疗,并且是无陪护治疗,只能每周五探视一次,在治疗12天后也就是8月25日我们办理了出院手续,因我女儿没有完全恢复就将原先医院给我女儿服用剩余的药品一同带上按照医嘱回家服用,但在服用到8月31日时发现药品是过期药品。后于9月1日向其医院有关人员反应情况,也得到证实确实为我女儿服用了过期药品,而后自称院方主管院长找我谈话,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了护士,并且说服用过期药品没有大碍,那么请问一个33天的婴儿在服用长达13天的过期药品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呀?难道我们医院的用药制度体系就那么的不完善吗?难道相关的监管部门也监管不到位吗?这样的回复让我们家属很难接受,我觉得这完全是医院管理的漏洞和对所有患者生命的不负责任。 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偶然,我觉得这是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的普遍现象,因为我相信过期药不可能只是我女儿一个人服用,在这样一个在当地比较权威的一个儿童医疗机构能发生这样的事情,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了恐慌和不安,对整个医疗届带来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同时我希望有关监管单位能够重视,尽快落实情况,还我们家属一个公道和说法。同时我们也寻求媒体的帮助,给社会一个交代。在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 举报人:赵兵 电话:13331333863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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