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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例   四平市医疗保障部门在开展日常全覆盖检查中,依法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查处,本期集中对2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四平市诚信永红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源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9月14日,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年度日常全覆盖检查工作要求,对四平市诚信永红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源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人员现场调取销售单查询系统数据和门店销售明细系统数据。经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未及时上传参保人员购药信息、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等违约行为,涉及违约医保费用132512.40元。  依据《四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条第六款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32512.40元,并处违约行为发生医保费用10%违约金13251.24元。  2.解除该药店与我局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目前,违约医保费用及违约金145763.64元,按原路缴回医保基金专户。 二、四平市诚信永红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一中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9月14日,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年度日常全覆盖检查工作要求,对四平市诚信永红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一中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人员现场调取销售单查询系统数据和门店销售明细系统数据。经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未及时上传参保人员购药信息、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等违约行为,涉及违约医保费用103284.60元。   依据《四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条第六款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03284.60元,并处违约行为发生医保费用10%违约金10328.46元。   2.解除该药店与我局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目前,违约医保费用及违约金113613.06元,按原路缴回医保基金专户。 信息来源:基金监管科
四平市第八批“无疫小区(村屯)”评选结果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分区分级分类精准防控要求,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发挥“无疫小区(村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四平市第八批“无疫小区(村屯)”名单公告如下: 一、铁东区(21个) (一)无疫小区(11个小区) 七马路街道 益寿委小区 黄土坑街道 美好雅苑小区D区 平东街道 中华新城小区(22-28号) 不夜城九号楼小区龙腾花园小区 平南街道 美好晟苑D10小区 木器九园小区 老沥青站小区美好晟苑D13小区 六建南北楼小区 东吉小区 (二)无疫村屯(10个村) 叶赫满族镇 白木匠村 杨木林村 新立村 石岭镇 大孤家村 王家沟村 二龙村 郭家村小孤家村 山门镇 头道村 二郎山社区 二、铁西区(62个) (一)无疫小区(52个小区) 站前街道 宏泰小区 海丰人家高层小区 九州五郡小区富民小区 九州五郡三期小区 九州一期小区警南小区 气象局家属楼小区 九州二期小区海丰人家小区 南苑绿洲小区 九州三期小区华生龙廷小区 铁路南湖小区 君亿天成小区108户小区 大禹加州湾小区 书香苑小区新开小区 新月小区 铁宅小区 北沟街道 铁路60户小区 春光逸园小区 北沟新村小区大禹奥城小区 宏信莱茵河畔小区 仁兴街道 名苑雅居小区 富豪小区 铁路小区 牡丹小区干休所小区 英雄街道 波尔多小镇小区 阳光新城小区 国光小区宏泰第一城小区 金宇和园小区 铁路小区阳光首府小区 金碧湖畔小区 大学城小区九州四期小区 铁路小区(英雄社区) 南湖小区新月小区 春铁小区 地直街道 卓正方舟小区 华宇城一期小区 翡翠园小区长征社区世纪经典小区 长征社区解困小区二里小区 中央公园小区 (二)无疫村屯(10个村) 平西乡 勤业村 条子河村 太平沟村 新发村海青村 团山子村 西八大村 巨丰村三合村 西条子河村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四平三人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处理情况通报 3月28日,市流调专班在对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王某忠、王某绪和邵某英相关行程进行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三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王某忠故意隐瞒其到自家菜园的活动轨迹,并隐瞒其前往其姐姐王某莲家中,并与王某莲接触见面的行程; 二、王某绪、邵某英二人系王某忠父母,该二人在接受工作人员流调过程中,故意隐瞒其多次前往其女儿王某莲家中吃饭的事实。 鉴于王某忠、王某绪、邵某英三人拒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关键行程,引起新冠病毒传播,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忠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对王某绪、邵某英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决定,待三人治愈后执行,并对王某忠、王某绪和邵某英三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立案侦查。同时,王某忠、王某绪和邵某英三人核酸检测以及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公安机关正告全体市民:全市上下正处于阻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期,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防疫工作的决定和命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此通报。 四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9日
关于对四平城区静态管理的通知 关于对四平城区静态管理的通知 四平发布 2022-03-11 15:50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阻断疫情传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3月11日16时起,对主城区实行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全体市民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全面加强小区管控力度,封控区人员足不出户,其他管控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每两天每户只能指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居住小区一律验码登记,外来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其他小区,快递、外卖只能送到小区门口,无接触式配送。 鼓励各小区组织商家进行生活物资配送和委托代购,减少人员流动。 二、为生活物资保障、疫情物资保障、医疗救治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市域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车辆非必要不得随处出行。 三、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须场所在严格管控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为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急需治疗人员开辟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五、除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下沉机关干部外,其他人员居家办公。下沉党员干部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统一调度,切实做好小区管控和服务工作。 六、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市民必须配合社区管理,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不得漏检,如漏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坚决打击违规活动,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市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按程序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疫情期间所有市民杜绝参与群体性、聚集性活动,违反相关防疫政策,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全市水电气热正常供应,生活物资保障充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信心、有能力保障市区百姓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关于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单位: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规〔2021〕65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四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17号)规定,通过对相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费用调查测算和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经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范围 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各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建设的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及市政府规定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按法律法规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制定相应收费标准。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将四平站、四平东站和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分别由原收费标准3元/小时、2元/小时、2元/小时均调整为: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3元/小时。停车场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3元,超过24小时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点)停车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为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3元/小时。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停车设施经营者可在最高限价内自主下浮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停车设施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3元,超过24小时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1.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车辆临时进入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设施),应设定免费停放时限,免费时段设定不得少于20分钟。 2.为减轻患者负担,医疗机构的停车设施,凡在停车设施当次停车后,能够出示医疗机构的挂号、诊治、交款等方面单据或相关就诊证明的,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3.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4.为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规定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取停车服务费前,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经收费部门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为可控低风险),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方可按规定收费标准收费。 5.停车设施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要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规定、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来源:四平发改委
吉林市确诊病例密接者有4位在双辽 吉林市确诊病例密接者有4位在双辽 行程轨迹公布,到过四平火车站。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接者的接触者的通告 11月10日吉林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系省外返吉人员),其密接人员有4人在双辽市,现将4人在我市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11月8日21:00,4人在四平火车站乘坐K2083次列车(08车厢30号上铺、08车厢26号上铺、08车厢28号上铺、10车厢05号上铺)于当天22:50到达双辽火车站,在双辽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23:30到达汉庭酒店入住。11月9日,8:30密接人员在汉庭酒店二楼吃早餐,用完早餐后密接人员乘坐出租车到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0密接人员又乘坐该出租车返回汉庭酒店。11月9日,10:05密接人员到汉庭酒店附近慧民药房购买药品。11月9日,11:40左右密接人员在关东粥城就餐。11月9日,14:00密接人员乘坐上午乘坐的出租车到双辽市税务局(主办公楼),于15:30左右继续乘坐该出租车到达商业街东头农业银行门口并与环卫工人短暂交谈,于16:00又乘坐该出租车返回汉庭酒店。11月9日,18:30密接人员步行至火车头海鲜烧烤店就餐。11月10日,10:4密接人员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双辽市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屯)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要求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双辽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双辽市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 告 广大市民: 当前德尔塔病毒肆虐,已在多省市传播蔓延,尤其一些公共场所已经成了病毒栖息传播的阵地。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筑起坚实的免疫屏障,我市将关闭和暂停部分容易引发疫情传播的场所和活动,届时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 一、歌舞厅、麻将馆、足疗店、网吧、影院、室内游乐项目、健身房、线下培训机构、各类补课补习班、个体诊所等场所暂停营业。 二、景区景点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接纳游客不得超过园区最大承载量的50%,景区、广场、公园、小区活动场所暂停娱乐、歌舞、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三、不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促销、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向属地指挥部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跟踪抓好落实。 四、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五、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六、正在中高风险区的大、中、小学生,每日向学校报告行程和健康监测情况。 广大市民,疫情防控采取限制性措施实属无奈之举,但也是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之举,多地的教训也都无数次的给予了印证,暂时的不便将会换来广大市民长久的乐业安康。诚请广大市民携起手来,共同守卫英雄城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众志成城打赢德尔塔病毒阻击战。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2021年第9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李岩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岩,男,1971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四平市委副书记。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徐亮,男,1974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城乡规划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白山市副市长。现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张洪彬,男,1968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长春市朝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长春市朝阳区委常委、副区长,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长春市司法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长春市绿园区委书记、一级巡视员。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孙继民,男,1972年9月生,满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处)副主任(副处长),通化县县长。现任通化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任市(州)党委常委。 张恒,男,1974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通化市委副书记,通化市二道江区副区长,集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集安市副市长,共青团通化市委书记,梅河口市委副书记、梅河口市市长。现任伊通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李鹏飞,男,1974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东丰县副县长,共青团辽源市委书记,辽源市林业局局长,辽源市龙山区区长。现任辽源市龙山区委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杨文慧,男,1973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通化市东昌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通化市东昌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通化市东昌区委常委、副区长,通化市东昌区委副书记,集安市市长。现任集安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张铁明,男,1972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临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临江市委常委、副市长,抚松县县长。现任抚松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刘英杰,男,1966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四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政治部主任、副局长,公主岭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扶余市市长。现任扶余市委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赵楠,女,1967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白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镇赉县委常委、副县长,白城市经合局局长、信访局局长。现任镇赉县委副书记、县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纪纲,男,1977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洮南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洮南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洮南市委副书记、市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卓日格(包青春),男,1969年1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前郭县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前郭县委常委、副县长,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局长。现任前郭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文国,男,1971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子军,男,1969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四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经合局副局长、经合局局长,公主岭市委副书记,吉林市龙潭区区长。现任吉林市丰满区委书记。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兴禹,男,1966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平市铁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四平市铁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四平市铁东区委常委、副区长,四平市旅游局局长、文广新局副局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水利局局长。现任四平市铁东区委书记。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邮编:130051 举报电话:0431-12380 短信举报平台:155842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21年7月8日 (编辑 刘媛媛)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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