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与黑夜
黑夜与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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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第二十六辩:应先成家后立业VS应先立业后成家!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B组初赛第二场辩题 京都外国语大学与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 正方:应先成家后立业! 反方:应先立业后成家!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五辩:青春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B组初赛第一场辩题 那不勒斯大学与艾因夏母斯大学 正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反方: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四辩:美是客观存在VS美是主观感受!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总决赛辩题 马来亚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 正方:美是客观存在! 反方:美是主观感受!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三辩:发展知识经济自然科学比是否社会科学更重要!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半决赛第二场辩题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 正方:发展知识经济自然科学比社会科学更重要! 反方:发展知识经济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更重要!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二辩:都市化是否有利于人类发展!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半决赛第一场辩题 马来亚大学与耶鲁大学 正方:都市化有利于人类发展! 反方:都市化不利于人类发展!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一辩:足球比赛引进电脑裁判是否利大于弊!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初赛第四场辩题 西安交通大学与新南威尔士大学 正方:足球比赛引进电脑裁判利大于弊! 反方:足球比赛引进电脑裁判弊大于利!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十辩:电脑必是否将取代书本!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初赛第三场辩题 香港大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正方:电脑必将取代书本! 反方:电脑不会取代书本!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九辩:成功的作品是否应该拍续集! 1999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A组初赛第二场辩题 耶鲁大学与台湾大学 正方: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反方:成功的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七辩:真理是否会越辩越明! 1997年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决赛场辩题 首都师范大学与马来亚大学 正方:真理越辩越明! 反方: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六辩: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哪个重要! 1997年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半决赛第二场辩题 马来亚大学与香港大学 正方:先天遗传比后天环境重要! 反方:后天环境先天遗传比重要!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四辩: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VS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 1997年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四场辩题 香港大学与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正方: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 反方: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三辩:IQ诚可贵,EQ价更高VSEQ诚可贵,IQ价更高! 1997年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三场辩题 韩国外国语大学与马来亚大学 正方:IQ诚可贵,EQ价更高! 反方:EQ诚可贵,IQ价更高!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二辩:复制人类,利多于弊VS复制人类,弊多于利! 1997年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二场辩题 韩国外国语大学与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 正方:复制人类,利多于弊! 反方:复制人类,弊多于利!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十辩:知难行易VS知易行难!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总决赛辩题 南京大学与辅仁大学 正方:知难行易! 反方:知易行难!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九辩: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半决第二场赛辩题 南京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 正方: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反方: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八辩: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是否可以统一!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半决赛辩题 辅仁大学与新南威尔士大学 正方: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 反方: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能统一!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七辩: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是否有利!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四场辩题 南加州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 正方: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 反方: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六辩:愚公应该移山VS愚公应该搬家!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三场辩题 韩国外国语大学与南京大学 正方:愚公应该移山! 反方:愚公应该搬家!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五辩:治愚与治贫那个更重要!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二场辩题 新加坡国立大学与新南威尔士大学 正方: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反方: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四辩:女性与男性谁更需要关怀! 1995年第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第一场辩题 波恩大学与辅仁大学 正方: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反方: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三辩:人性本善VS人性本恶! 1993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决赛辩题 台湾大学与复旦大学 正方:人性本善! 反方:人性本恶!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第二辩:艾滋病是医学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1993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半决赛进行过的辩题 悉尼大学与复旦大学 正方: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反方: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 希望大家不要以他们用过的言辞,实施复制+粘贴的辩论!
[H]哲学是否倾向与道德? 道德与哲学新论系列-神圣与世俗之间 各取所需?还是各需所取?
[H]黑夜与黑夜VS马来亚! 鄙人黑夜来晚了吗 ? 阁下可在,鄙人在辩论学吧与辩论吧恭候多时,却看到阁下一帖,又以为哲吧,然而无人,原来在此。 呵呵阁下出命题,然后开辩吧。
[H]黑夜与黑夜其实只是个哲理! 辩者不善,善者不辩可以立足吗?
[H]每周一题!3月1日第一题! 为了促进本吧活跃从今日起,每周都会出一命题,均为从93年开始国际大专辩论会历届辩题,每贴选出一名优秀辩手,置与名人堂内,欢迎大家为本吧多做贡献。吧主,鄙人申请为本吧长远未来做之打算予以允准。谢谢 1993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 赛 正方: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反方: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H]一再为民清愿,扔民不聊生!~ 何以其谈!
[论]吧主请进,有问题请教!!! 众有质疑理应提出,抑与言表者不得发泄情绪。 慎重个人价值、素质、道德等理念! 鄙人问几个问题 希望BA主予以做答
非情人不流泪!~去看个帖子。 http://tieba.baidu.com/f?kz=545400585
黑夜睡觉去了!各位吧友愿意交朋友的留个言!~ 3Q有什么话留到这里黑夜会不惜余力回复大家的!~
[H]鄙人在哲学吧玩的不错,大家联谊交流一下了!!! 嘿嘿有兴趣者来看看 对提高辩论也有很大的帮助哦。
以战止战,实为不妥,以权谋私,以权压人,实为不智。 吧主我对你有意见。 可否做一解释?
恢复元气,让本吧继续辉煌,不要因为一己之私,弃众而不顾。 这里是给吧内成员自由发表言论用的,而不是哪个的私有资产。没有人性的吧永远不可成为一个光荣而优秀的集体,我们是一个集体,要的是团结,如果内部产生诸多矛盾就是吧主不得当。所以鄙人认为,为本吧树立新形象,实乃本吧第一要务。 刚才拉了几个哥们过来,人家说这里是哲学吗 ? 就走了,真的很苍白无力。 一叹皆叹,一行皆行啊
鄙人发表言论,一未触及吧规,二未触及法律!何以被删? 吧主偏袒不予言表,但其作为一千多人的仲裁者,实属让人心寒,为何什么里都要夹杂着诸多的私人恩怨呢? 吧主该予以表率出现在大家面前,而不是为了私情而抹杀别人的权利。
[H]就知道自己吹,家族有你们讲的那么悬乎? 鄙人不玩家族但是看到各大势力在这里角逐,真乃伤心,都是些什么家族呀?你们家族玩什么你们自己知道吗?>
[H]辩论的权威注解 辩论 biàn lùn 1.把对人进行考查后所作的鉴定加以认真分析。 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会ㄧ他们为历史分期问题~不休。 2.辨析论说。 3.辩驳争论。辩,通"辨"。 4.犹议论。辩,通"辨"。 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取得最后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并且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将开庭审理作为重心,除附条件的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要公开审理。审判过程中,专门规定了一个阶段称之为“法庭辩论”,而该法第50条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就有“进行辩论”的权利。由此可见,这里的辩论,专指“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H]辩论的注解 辩论 biàn lùn 1.把对人进行考查后所作的鉴定加以认真分析。 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会ㄧ他们为历史分期问题~不休。 2.辨析论说。 3.辩驳争论。辩,通"辨"。 4.犹议论。辩,通"辨"。 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取得最后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并且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将开庭审理作为重心,除附条件的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要公开审理。审判过程中,专门规定了一个阶段称之为“法庭辩论”,而该法第50条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就有“进行辩论”的权利。由此可见,这里的辩论,专指“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H]不分立场很难开‘辩’,奇数帖为‘正’,偶数帖为‘反’。 普遍人,普遍时候,都很难客观的考虑问题。 所以鄙人认为,辩论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大家锻炼口才,愉悦身心。 所以这里提出更加明确的立场问题或者叫方法 鄙人认为在吧内很多帖子命题都很好。 但是一般人进去后,很难找到自己的立足点,皆因没明确立场。 所以以后辩论请看贴数而找立场,非常方便。 发帖时,首先发第几贴字样(防止共同发帖而造成不必要的尴尬) 然后明确正反方开辩,有正规辩题帖不可中立,可发表言论评判。 这样也可以保证双方的实力均等而使得辩论更加有意义 发帖格式如: 17楼:正方 -------------------------------------------------------- 理论、依据、判定等等
[H]不分立场很难开‘辩’,奇数帖为‘正’,偶数帖为‘反’。 普遍人,普遍时候,都很难客观的考虑问题。 所以鄙人认为,辩论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大家锻炼口才,愉悦身心。 所以提出更家明确的立场问题 鄙人认为在吧内很多帖子命题都很好。 但是一般人进去后,很难找到自己的立足点,皆因没明确立场。 所以以后辩论请看贴数而找立场,非常方便。 发帖时,首先发第几贴字样(防止共同发帖而造成不必要的尴尬) 然后明确正反方开辩,有正规辩题帖不可中立,可发表言论评判。 发帖格式如: 17楼:正方 理论、依据、判定等等
演员应该展露“更真实”还是“更完美”奉贤给观众,新开辩题踊跃参 此题开为‘最真实’或‘最完美’有其特定意义,因为世界上不存在最完美或者最真实,都是客观相对来说的,所以改为‘更完美’和‘更真实’。 此题目的是继续衍生‘春晚是否该真唱’的逆题。也可称之为‘春晚是否该真唱’的新形式话题。 本人观点:更完美。 根本立足点:最大限度利与最多的民众,才是春晚的价值所在。 首先春晚的根本目的或者其存在的价值,是取悦与民,当然广义的讲为什么取决与多数民众。只要适合社会发展世态,最大限度上带给多数人民最大限度的欢乐,才是其真谛。 如其内幕不予暴露,试问谁又知道那是假唱? 只是一些人的虚荣心作祟,使其为了抄做自己,不惜余力的“发布内幕”,揭穿那些真实而善意的谎言,才使得春晚少了很多好节目。而变相的说也降低了春晚的根本意义所在。 从主观意识的角度讲 首先站在‘明星’的角度,明星只是因为在场上或许会过度紧张,而艺术表演有所缺陷,从根本出发点还是考虑到了民众。他们也想民众看到完美的艺术节目。后台放音也是明星自己所唱只是换了一个发音时间而已,然而明星假唱也是需要压力的,承担的东西大家也可以考虑到,综合以上所有。最终可判定为,假唱的利民程度大于禁止假唱。 然后站在‘观众’的角度分析,春晚在他们心中的定位最简单,也字单纯,其根本目的就是欣赏最为精彩的演绎节目。依照现在的喜爱度不乏歌手明星等偶像派新秀,但是新秀必然缺少舞台资力以及表演经验,那么观众欣赏不到各位心里自己想看到的或者愿意看到的诸多节目,那么春晚还是体现不出其存在的价值,所以根据现多数民众的喜悦度,春晚最大限度满足与民,才是最正确的。 然后客观分析 明星看观众 客观的看观众,应该是载舟覆舟的效应,他们所做的都是为了取悦观众,所以他们将最完美的一面献给观众也是必要的。 观众看明星 客观的看明星,应该是一个很强大的偶像效应名人效应,春晚做为当代‘最大的舞台’也就是明星与巨星的考量标准的所在,作为这个‘标准’的存在,其价值也在于娱民,如果因此而使得大量明星不出现在此舞台上,也是变相的阻碍现代艺术文化的发展,所以根据以上诸多不利因素,还是因该判定为明星可以将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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