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娃儿爱足球 成都娃儿爱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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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对外公示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外观 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对外公示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外观上应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因此,当公司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时,有可能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以下风险: 1、被法院限制出境或个人财产被法院查封的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公司不主动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特别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在执行阶段甚至在诉讼阶段,法定代表人有被限制出境的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表象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有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风险。 实践中不乏当事人莫名其妙被法院通知谈话或财产被法院查封后,思来复去才想起曾经因为好心帮忙当了法定代表人。 2、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3、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规定,如果企业存在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等行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税务方面、消防方面等行政法律法规也都把法定代表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公司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5、被追究刑事刑事责任的风险 根据《刑法》,很多罪名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如果公司行为构成犯罪,则法定代表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等。 实践中,如果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明知的话,一般会刻意找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 另《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如果单位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有被判处罚金或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其实安纳的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真的是之前报道的已草签协 其实安纳的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如果真的是之前报道的已草签协议,那何亚平单方面毁约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我们就分两种情况来看: 1.大观在协议拟订的时候不严谨,给何亚平有空隙可以钻,让何亚平可以用减少的代价毁约。但这种情况可能性较少,毕竟金融行业来看,法律条约的设定是十分严谨的,当时传言也是大观带了律师团队来办这个事情,后面也说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如果条款有漏洞不可能后面还给钱。除非给律师团队的律师费给少了才可能。 2.就是草签协议后大观这边没有及时支付转让费用,或者说转让费的给付条件跟协议有出入,毕竟节后股市回暖,金融机构有可能出于盈利的考虑会把流动资金进入市场,何老板一直没拿到钱,或者拿到的钱没足额,所以一直在卡盖章的事情。这样的话,就跟张记者演绎的大观盖章写承诺函以及上海会谈这个事情能碰的上。所以目前何老板有可能是在拿协议说事。 当然以上的假说都是基于大观真实存在并要收购的基础上。但大家注意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大观来之前有说法是何老板找到了1000多万的资金来补发工资。跟目前大观投入的1000多万比较匹配。那也不排除,大观就是何老板请过来演戏的票友。目的还是续命继续谈个好价钱。 所以,现在舆论不管怎么说也没意义,毕竟俱乐部在别人手上,怎么玩不是媒体说了算,也不是球员教练说了算,更不是球迷说了算,还是老板说了算。既然左右不了,不如静待官宣,不管咋个扯,总有扯撑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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