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看手机😁 金牛2014发
关注数: 82 粉丝数: 173 发帖数: 4,336 关注贴吧数: 9
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会 我县组织收看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会 来源:沂源通讯作者:李金华日期:2016-03-29访问次数:4字号:[ 大 中 小 ]   本报讯 3月28日,我县设立分会场,集中组织收看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谭秀中,副县长王超出席分会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管好权、用好权。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开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决兑现承诺,说到就要做到,绝不能“放空炮”。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健全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确保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决杜绝“为政不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用刚性的规定和严格的问责,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管好政府“钱袋子”,全程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严肃执纪问责,严厉惩处各类腐败行为,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补习班新规 山东对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职务评审一票否决 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今后将被“零容忍”。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做客《阳光政务热线》时表示,我省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今后,将把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所谓有偿补课,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张志勇介绍,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对这6条红线我省出台了具体落实举措。今后,我省将把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同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于违反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首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