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谁同 知与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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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吉林大学法学院”违规行为 尊敬的百度贴吧管理员: 您好! 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贴吧吧主知与谁同。 我要投诉的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咨询师),该名吧主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恳请百度贴吧对其人违规行为做出调查,并撤除其吧主资格。 吉林大学法学院吧是一个小吧,我忝为吧主,当然希望其蓬勃发展,能为广大吉大法学院校友或关注吉大法学院的朋友们提供一个信息平台和自由空间,是我一直在努力的目标,但是因为贴吧自身局限,故此不能像其他一些贴吧如百度明星、百度地区那样人气高涨。我管理贴吧的原则是尽自己的力量去宣传本吧,对需要帮助的朋友能尽自己力量去帮助,做到贴吧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可以做到使每个到过贴吧寻求帮助的朋友能够感到温暖。 由于工作的缘故,我确实没有太多时间去经营本吧,因此在这个刚注册了不到两个月的的ID“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动申请要与我一同承担吧主的责任时,我欣然同意,我乐意看到我的校友,能与我同样充满热忱,与我一道共同建设“吉林大学法学院”贴吧。 应该说,他的确很有建设贴吧的热忱,他对于贴吧的主要贡献包括: 第一, 对于贴吧的精品贴进行了分类; 第二, 建立了“吉林大学法学院”群 但是,体现在这个人身上更多的是对权力的热衷,胡乱删贴并还自以为是。我与其最初的龃龉发生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群中,开始加入这个群的都是些07年刚刚考上还未入校的新生,我尽自己的职责回答他们的问题。但是后来加入人数越来越多,我本以为这是个专为新生解答疑惑的场所,不想后来却变成了一些在校学生讨论一些无关问题的工具,既然背离了我的初衷,我当然没有必要再留下去。我退出了群,实际并不影响我们在百度贴吧里面的合作关系,只要不违反百度与国家的规定,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建设贴吧。但这个“吉林大学法学院”居然要我放弃吧主的位置,我没有同意,所以他对此耿耿于怀,居然联合所谓的另一个吧主“法学院咨询师”(从注册时间上看,我怀疑他们很可能就是一个人,百度贴吧可以根据后台的IP地址来判断我的结论是否正确)。到“贴吧投诉“里面弹劾我,详情请看: 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2502814974&z=255513353&pn=0&rn=50&lm=0&word=%CC%F9%B0%C9%CD%B6%CB%DF#2502814974 这不是恶人先告状么? 没有想到他变本加厉,首先是8月28日他删除了我在贴吧里面的所有记录,包括我发的帖子和我的回复,毫无理由,事先也没有任何通知。我发现后,恢复了这些删除的信息。这人在今日,也就是9月1日删除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吧”里面的所有帖子,仅留下一个他草拟的所谓 “公告:http://post.baidu.com/f?kz=257420113 我本来没有必要与这个宵小之徒一般见识,他不过仅仅是个在校的大二学生。我做不做吧主并无所谓,这不影响我在百度任意畅游。俗世的争斗其实都不过是过眼烟云,何况网络空间虚拟的权力争斗?但让我感到愤懑的是,这人居然通过这种删除贴吧里面所有的帖子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满足自己对权力的私欲,同时身为众多百度吧主中的一员,我感到有责任也有义务把这些事实反映一下,这种心智发展尚不健全且不具基本理智的人不配做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吧主,希望百度贴吧管理员在对事实进行调查后对其人做出严肃处理。 文末附“吉林大学法学院”胡乱删贴的截图以及毁灭贴吧的证据。 http://post.baidu.com/f?ct=&tn=&rn=&pn=&lm=&sc=&kw=%BC%AA%C1%D6%B4%F3%D1%A7%B7%A8%D1%A7%D4%BA&rs2=0&myselectvalue=1&word=%BC%AA%C1%D6%B4%F3%D1%A7%B7%A8%D1%A7%D4%BA&tb=on 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 知与谁同 2007年9月1日
投诉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吉林大学法学院”胡乱删贴、毁灭贴吧的违 尊敬的百度贴吧管理员:您好!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贴吧吧主知与谁同。我要投诉的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咨询师),该名吧主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恳请百度贴吧对其人违规行为做出调查,并撤除其吧主资格。吉林大学法学院吧是一个小吧,我忝为吧主,当然希望其蓬勃发展,能为广大吉大法学院校友或关注吉大法学院的朋友们提供一个信息平台和自由空间,是我一直在努力的目标,但是因为贴吧自身局限,故此不能像其他一些贴吧如百度明星、百度地区那样人气高涨。我管理贴吧的原则是尽自己的力量去宣传本吧,对需要帮助的朋友能尽自己力量去帮助,做到贴吧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可以做到使每个到过贴吧寻求帮助的朋友能够感到温暖。由于工作的缘故,我确实没有太多时间去经营本吧,因此在这个刚注册了不到两个月的的ID“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动申请要与我一同承担吧主的责任时,我欣然同意,我乐意看到我的校友,能与我同样充满热忱,与我一道共同建设“吉林大学法学院”贴吧。应该说,他的确很有建设贴吧的热忱,他对于贴吧的主要贡献包括:第一,对于贴吧的精品贴进行了分类;第二,建立了“吉林大学法学院”群但是,体现在这个人身上更多的是对权力的热衷,胡乱删贴并还自以为是。我与其最初的龃龉发生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群中,开始加入这个群的都是些07年刚刚考上还未入校的新生,我尽自己的职责回答他们的问题。但是后来加入人数越来越多,我本以为这是个专为新生解答疑惑的场所,不想后来却变成了一些在校学生讨论一些无关问题的工具,既然背离了我的初衷,我当然没有必要再留下去。我退出了群,实际并不影响我们在百度贴吧里面的合作关系,只要不违反百度与国家的规定,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建设贴吧。但这个“吉林大学法学院”居然要我放弃吧主的位置,我没有同意,所以他对此耿耿于怀,居然联合所谓的另一个吧主“法学院咨询师”(从注册时间上看,我怀疑他们很可能就是一个人,百度贴吧可以根据后台的IP地址来判断我的结论是否正确)。到“贴吧投诉“里面弹劾我,详情请看: 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2502814974&z=255513353&pn=0&rn=50&lm=0&word=%CC%F9%B0%C9%CD%B6%CB%DF#2502814974这不是恶人先告状么?没有想到他变本加厉,首先是8月28日他删除了我在贴吧里面的所有记录,包括我发的帖子和我的回复,毫无理由,事先也没有任何通知。我发现后,恢复了这些删除的信息。这人在今日,也就是9月1日删除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吧”里面的所有帖子,仅留下一个他草拟的所谓 “公告:http://post.baidu.com/f?kz=257420113我本来没有必要与这个宵小之徒一般见识,他不过仅仅是个在校的大二学生。我做不做吧主并无所谓,这不影响我在百度任意畅游。俗世的争斗其实都不过是过眼烟云,何况网络空间虚拟的权力争斗?但让我感到愤懑的是,这人居然通过这种删除贴吧里面所有的帖子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满足自己对权力的私欲,同时身为众多百度吧主中的一员,我感到有责任也有义务把这些事实反映一下,这种心智发展尚不健全且不具基本理智的人不配做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吧主,希望百度贴吧管理员在对事实进行调查后对其人做出严肃处理。文末附两张“吉林大学法学院”胡乱删贴的截图以及毁灭贴吧的证据。http://post.baidu.com/f?ct=&tn=&rn=&pn=&lm=&sc=&kw=%BC%AA%C1%D6%B4%F3%D1%A7%B7%A8%D1%A7%D4%BA&rs2=0&myselectvalue=1&word=%BC%AA%C1%D6%B4%F3%D1%A7%B7%A8%D1%A7%D4%BA&tb=on 吉林大学法学院吧主 知与谁同 2007年9月1日
吉大故事(对关心吉大成长的朋友而言是篇值得推荐的文章) 也是在十一月份的初冬季节,我从中原折向北京,在准备回长春的十二个小时空白里,驱车前往颐和园。初冬的北京已经下了雪,庭院深深之处,被霜雪冷处理的玫瑰花仍然瑟缩地开着,偶见几个石榴孤零零地挂在枝头;拥挤的马路,分不清弥漫期间的是空气还是汽车尾气。只是在公园里,北京的阳光还有一丝丝暖意,北京的人文还有无限的魅力。漫步颐和园的长廊之后,我又折向北大。冬天的北大校园其实有些萧索,北大以灰、红为主调的建筑加深了这种凝重的气氛。一个人闲逛在北大的校园里,美名其曰“踩地气”。每一脚踩过去,都有一个北大的故事。以未名湖畔为例,对面的水塔是燕京大学汲水的故事;严复的雕塑是老北大的故事;冯友兰题写的石碑镌刻的是西南联大的故事;“小行星”命名的金属艺术造型是科教兴国的故事。北大的故事,不仅仅在其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里,而且,北大的师生在书里一遍遍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在《大学的精神》一文里,强调一所大学文化和精神的重要性,学校的故事是学校精神的一个符号,在中国的大学里,只有北大和清华如此经久不衰地延续了自己的传统和故事。北大的校园历经多次变迁,今天的北大校园其实是****战争胜利后的原燕京大学的校园,物也非,人也非,北大不变的是她的精神。  历经磨难之后,吉大南北两区终于聚合在一起了。站在“报春泉”边(南区喷泉被我冠名“报春泉”??春水、春花、春晖,北雁南飞,春去春又来!),可见“理化楼”与“东荣大厦”遥遥相对,就像在北区一样,一北一南,中间同样隔着马路。多年以后,回到母校的学生,漫步在“报春泉”长廊上,回忆的也许是当年北区“理化楼”和“文科楼”的故事。正是:春风南岸留晖远,秋雨北区故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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