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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考期间公交线路临时调整的通知 各位考生家长、中考考生: 2019年中考期间,恰逢我市二青会火炬传递,我市部分路段交通管制,市公交公司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如下: 城区火炬传递期间(6月21日7时至活动结束),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如下: 一、1路、10路、12路、24路、103路、201路,游1路往返绕行德胜街。1路同时加发“一矿至大都会国际”区间车。 二、2路、18路、204路去程至沃尔玛绕行华盛街、桃南东街、泉东路、德胜街、迎宾路恢复原走向。 返程至工商大厦绕行迎宾路、德胜街、泉东路、桃南东街、新泉桥。 三、22路、802路绕行南外环、南庄路、迎宾路、德胜街往返。 四、4路右环至三院调头返回。 4路左环至三中绕行桃河桥、泉中路、华盛桥返回。 五、806路回缩至光大银行(绕行香岛公园)。 六、21路(上)去程绕行工商大厦、新华东街、新华西街、至干休所返回。返程绕行新华东街、阳光小区、龙躺梁、南庄路。 七、33路回缩至三中。绕行泉中路、北大街、华盛桥返回。 八、27路、21路(下)停发。 开发区火炬传递期间(6月22日7:00至活动结束)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如下: 一、808路改由东城水岸发车,沿桃北东街直行至上五渡恢复原走向往返。 二、7、29、32、810路至万通市场绕行泉东路、南大街、义白路往返。 三、35路停发。 四、24、25路、33路、106路改在开发区公交车场始发,绕行新泉北路、桃北东街分别左转至泉中路(24)、左转至华盛桥(25)、直行至新泉桥(33路)、左转至北大街(106)恢复原走向往返。 五、14、15、游2路始发绕行桃北东街。 上述线路交通管制结束即恢复原走向。 绕行路段公交站点停靠。请考生、家长提前做好考试出行计划,如遇道路拥堵,可要求提前下车。6月20日-6月22日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市公交公司属线路公交车。
转发:当你面对警察 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椒江叶Sir 03.27 21:27 阅读 64万+ 关注 你不懂警察,你就无法面对!你了解警察,你就不用害怕!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经常有人教育孩子,就是现在还有“你再不听话,叫警察来,把你抓走!你看,警察来了!”孩子吓住了,从此也恨死了警察了!估计这辈子,对警察都没有好感了。在这个时候起,我就有想法,怎么样能够对付警察,那么,我们就要懂得警察,了解警察,然后才能面对警察!好吧,跟我来,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椒江叶sir 有很多人说,你警察不作为,但他们却说不说什么是警察不作为,跟我来,我教你!告诉你怎么和警察说话做事!什么是警察不作为! 【题内话·前言】 每个人对警察整个行业群体(而不是某一个个体警察)都有自己不同的态度,但警察整体的社会评价如何,相信看本文的大部分人自己不一定是一致的认识,但心里都会有个自己大致的认识,无论什么认识,我希望是一个积极的开心的认识! 如果读者们认为有必要学习一些“在现实环境下(而非法律理论上),如何让警察更合理的对待自己”,那么请看本文。 【01·报案、受案、立案问题】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国有“受案”“立案”两个环节。这样的设置原因是:主要是案件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公安部干脆出规定,原则上强调“来报案的先受案(做个笔录、安抚当事人),可以受案后不立案,但是不能一开始就不接待”。 下面这两段是"官话",不喜欢看的可以忽略,认真的人一定要看,因为这就是规定:治安行政案件也好刑事案件也好,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先说治安行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意思就是:受理后要看是公安机关管的,才管!或者,没人报,警察看见了的,也能管! 再说刑事案件,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受理的情况跟行政的差不多,但是比行政的细致很多了,太多,这种专业的我这里说多了不好,显得烦,我关键说三个不受理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就是说,有不管的,也就是管不了的,必须是相对应部门才能管的,要及时给人家送过去或者告知找谁去。 好了,看完上面两段,您就知道了,如果您去报案(不管行政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个也不一定就是你分得清的),会有如下正常程序: 1)你用110或者去派出所报案,先说清大致情况。 2)要求报案、做笔录、然后“拿受案回执单”。 3)现在标准的回执单下方应该有联系人甚至电子查询方式,还应该有右下角的公章。 4)你签字接收时,一定要签写日期,因为这关系到起算期限的问题。不要不签,这个就是送达,签不签都是送达的意思,签了,就是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没不要不签,不签的是真不懂。 5)如果警方是隔了很久才给你出回执、或者不立案通知的,一定不要“倒签日期(把日期往前写),或者空出日期”,因为这样你就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能起诉公安“不作为”。治安案件是很快回复的,当天或者隔天也就是24小时内就能回复是否受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他们会书面告诉你去哪里。刑事的受理也是当场,但是是否立案就难讲了,刑事有初查期的,初查没结束,都不一定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你要记住的是, 对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他们应当制作不予立案,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所以,你要看人家给你的这个不予立案决定书的时间。然后你要记住, 你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他们要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你。 如果有一些警察可能、试图以下列方式想办法不给你受案回执单、甚至直接不受案(括号内是按照规定警察应该怎么做)。 1)这案子是公安该管,但是不归我们这里,你去xxx地派出所管。(他们应该受案并24小时内移送管辖,对,要做一份报案笔录的!)——PS:纯粹为了报案人自己的利益,一般也是建议大家去案发地派出所报案。特别是网络上被骗的,不要相信人家电话是哪里的,qq注册地是哪里的,你只要去自己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就行。(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就是说,这五条,是他们受理单位要为你先做的,这是你享有的权利。 2)这案子就不该公安管,这是民事纠纷,公安部有规定公安不能介入民事纠纷。(他们应该书面告诉你这个答复,在一定程度上,用这个书面答复是能够起诉他们不作为的,当然,能不能赢另说,因为一般告诉你的不会错,但是,有书面就是一个反向监督,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也是你享有的权利) 3)还是说案子是民事纠纷,这个有时候牵扯商业诈骗、合同诈骗,本来就和民事很难区分,这就是民事起诉的事情,他们也是应该书面告知你的,跟上一条是一样的,但是这里有好几个事情他们要做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看见没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中,哪怕他不受理,但是前期的笔录也是要做的,前期的证据固定也是要做的,或者说不做就会消失了的证据,虽然解释权在警方,但是你知道这些,能说的出名堂,人家一定对你不敢怠慢! 4)【 那谁让你自己愿意相信】【 不看好自己东西 】【 忘记锁门 】这类讽刺,是为了不作为推诿的话。这个没啥好说的吧,先要求把案子笔录做了,回头再考虑要不要投诉这个警察。叶色说了,不鼓励滥用投诉,但鼓励恰当使用,因为这不仅是保障你自己权利,更加是一种监督。对于那些动不动就乱投诉的,叶色是坚决反对,并鄙视的,如果因为滥用权利,可能涉嫌违法会被处理的。所以,要多学,要懂! 归根结底一句话:怎么着也要把笔录做了,然后“受案回执单”当场拿到手,签字时写好名字日期。派出所不给做笔录的,你用手机按个110然后不要拨出去,给当班警察看看,一般他们都会服软,因为,谁都知道懂什么是纪律约束!实在不行就打110报案一次(这时不用说之前派出所不受理),110会直接给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联系你。现在的110接警中心,全国都有录音功能,没有录音的可能性只是功能失效的可能性之下,几乎为零。 如果以上都不行,就110跟对方说警察不受案,要求督察介入。一般到这一步,稍微有点儿道理的也应该能拿到受案或者不受理的文书了,再往下就只能分局信访了。不要怕督察,督察也不收费!督察是专业的监督警察的警察,也不要不信督察,不要以为穿着同一身警服他们就会互相包庇,不会的,他们都被规矩约束着,违规的成本很高,一般的警察如果违规被脱衣服成本算到退休金为止的话会高达好几百万!他们也被规矩支撑,该做什么事情,会做什么事情,不是看人决定的,而是规矩就在,他们必须做的。 PS:不要和当班警察说找他们领导。一般的会引起他们反感,你可以直接去找派出所的领导,会有一定的效果,你也可以找督察,会有一定的效果,有些地方的当班警察可能就是派出所的领导,那么你还是找督察好一点。 PS2:公安出具了不受案or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如何起诉公安请咨询专业人士(能不能赢别问我,绝大部分的是不会赢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公安不会乱来)。但是不要倒签日期,否则你可能刚接到书面通知,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本文原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完全知道,大部分人都没工夫和“拖字诀”对抗,干耗着一般人耗不起。这是客观困难,谁也没办法,但是受案回执这个事儿,至少是普通人通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就比较容易得到的。 【02·如果你被打伤】 如果你被打伤,一定要当场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如果伤势需要先处理,先给自己拍照,或者去医院边处理边让医院的人拍照(一般都会帮你,很多医生一听你是被打了,也会主动做),初步处理好伤口再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 不要被搞混“伤情”和“伤残”这两种鉴定。伤情是——轻微伤、轻伤、重伤,这个和判刑有直接关系(只能法医做)。伤残则是“后遗症”,和赔偿关系大,和判刑关系不很直接(很多机构能做这个鉴定)。 伤情——主要依据是当场法医看到的伤势轻重和潜在风险大小。所以多数不能拖太久。 伤残——主要是几个月的治疗以后,伤势稳定了,看看恢复的怎么样、后遗症、毁容这些长期而固定的结果。 PS:提示,法医伤情不能强迫你做,也就是说如果你基于各种理由(比如打你的是你亲人)不想做伤情鉴定,你可以不去做,反正没伤情就几乎不可能定罪。当然不及时做,可能就做不出来了。 PS2:有些伤,法医会先开一个“初步认为不低于xx伤”,这个也可以,但是别忘了复查,法医都会告诉你。 ·
当你面对警察 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椒江叶Sir 03.27 21:27 阅读 64万+ 关注 你不懂警察,你就无法面对!你了解警察,你就不用害怕!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经常有人教育孩子,就是现在还有“你再不听话,叫警察来,把你抓走!你看,警察来了!”孩子吓住了,从此也恨死了警察了!估计这辈子,对警察都没有好感了。在这个时候起,我就有想法,怎么样能够对付警察,那么,我们就要懂得警察,了解警察,然后才能面对警察!好吧,跟我来,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椒江叶sir 有很多人说,你警察不作为,但他们却说不说什么是警察不作为,跟我来,我教你!告诉你怎么和警察说话做事!什么是警察不作为! 【题内话·前言】 每个人对警察整个行业群体(而不是某一个个体警察)都有自己不同的态度,但警察整体的社会评价如何,相信看本文的大部分人自己不一定是一致的认识,但心里都会有个自己大致的认识,无论什么认识,我希望是一个积极的开心的认识! 如果读者们认为有必要学习一些“在现实环境下(而非法律理论上),如何让警察更合理的对待自己”,那么请看本文。 【01·报案、受案、立案问题】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国有“受案”“立案”两个环节。这样的设置原因是:主要是案件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公安部干脆出规定,原则上强调“来报案的先受案(做个笔录、安抚当事人),可以受案后不立案,但是不能一开始就不接待”。 下面这两段是"官话",不喜欢看的可以忽略,认真的人一定要看,因为这就是规定:治安行政案件也好刑事案件也好,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先说治安行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意思就是:受理后要看是公安机关管的,才管!或者,没人报,警察看见了的,也能管! 再说刑事案件,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受理的情况跟行政的差不多,但是比行政的细致很多了,太多,这种专业的我这里说多了不好,显得烦,我关键说三个不受理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就是说,有不管的,也就是管不了的,必须是相对应部门才能管的,要及时给人家送过去或者告知找谁去。 好了,看完上面两段,您就知道了,如果您去报案(不管行政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个也不一定就是你分得清的),会有如下正常程序: 1)你用110或者去派出所报案,先说清大致情况。 2)要求报案、做笔录、然后“拿受案回执单”。 3)现在标准的回执单下方应该有联系人甚至电子查询方式,还应该有右下角的公章。 4)你签字接收时,一定要签写日期,因为这关系到起算期限的问题。不要不签,这个就是送达,签不签都是送达的意思,签了,就是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没不要不签,不签的是真不懂。 5)如果警方是隔了很久才给你出回执、或者不立案通知的,一定不要“倒签日期(把日期往前写),或者空出日期”,因为这样你就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能起诉公安“不作为”。治安案件是很快回复的,当天或者隔天也就是24小时内就能回复是否受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他们会书面告诉你去哪里。刑事的受理也是当场,但是是否立案就难讲了,刑事有初查期的,初查没结束,都不一定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你要记住的是, 对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他们应当制作不予立案,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所以,你要看人家给你的这个不予立案决定书的时间。然后你要记住, 你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他们要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你。 如果有一些警察可能、试图以下列方式想办法不给你受案回执单、甚至直接不受案(括号内是按照规定警察应该怎么做)。 1)这案子是公安该管,但是不归我们这里,你去xxx地派出所管。(他们应该受案并24小时内移送管辖,对,要做一份报案笔录的!)——PS:纯粹为了报案人自己的利益,一般也是建议大家去案发地派出所报案。特别是网络上被骗的,不要相信人家电话是哪里的,qq注册地是哪里的,你只要去自己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就行。(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就是说,这五条,是他们受理单位要为你先做的,这是你享有的权利。 2)这案子就不该公安管,这是民事纠纷,公安部有规定公安不能介入民事纠纷。(他们应该书面告诉你这个答复,在一定程度上,用这个书面答复是能够起诉他们不作为的,当然,能不能赢另说,因为一般告诉你的不会错,但是,有书面就是一个反向监督,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也是你享有的权利) 3)还是说案子是民事纠纷,这个有时候牵扯商业诈骗、合同诈骗,本来就和民事很难区分,这就是民事起诉的事情,他们也是应该书面告知你的,跟上一条是一样的,但是这里有好几个事情他们要做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看见没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中,哪怕他不受理,但是前期的笔录也是要做的,前期的证据固定也是要做的,或者说不做就会消失了的证据,虽然解释权在警方,但是你知道这些,能说的出名堂,人家一定对你不敢怠慢! 4)【 那谁让你自己愿意相信】【 不看好自己东西 】【 忘记锁门 】这类讽刺,是为了不作为推诿的话。这个没啥好说的吧,先要求把案子笔录做了,回头再考虑要不要投诉这个警察。叶色说了,不鼓励滥用投诉,但鼓励恰当使用,因为这不仅是保障你自己权利,更加是一种监督。对于那些动不动就乱投诉的,叶色是坚决反对,并鄙视的,如果因为滥用权利,可能涉嫌违法会被处理的。所以,要多学,要懂! 归根结底一句话:怎么着也要把笔录做了,然后“受案回执单”当场拿到手,签字时写好名字日期。派出所不给做笔录的,你用手机按个110然后不要拨出去,给当班警察看看,一般他们都会服软,因为,谁都知道懂什么是纪律约束!实在不行就打110报案一次(这时不用说之前派出所不受理),110会直接给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联系你。现在的110接警中心,全国都有录音功能,没有录音的可能性只是功能失效的可能性之下,几乎为零。 如果以上都不行,就110跟对方说警察不受案,要求督察介入。一般到这一步,稍微有点儿道理的也应该能拿到受案或者不受理的文书了,再往下就只能分局信访了。不要怕督察,督察也不收费!督察是专业的监督警察的警察,也不要不信督察,不要以为穿着同一身警服他们就会互相包庇,不会的,他们都被规矩约束着,违规的成本很高,一般的警察如果违规被脱衣服成本算到退休金为止的话会高达好几百万!他们也被规矩支撑,该做什么事情,会做什么事情,不是看人决定的,而是规矩就在,他们必须做的。 PS:不要和当班警察说找他们领导。一般的会引起他们反感,你可以直接去找派出所的领导,会有一定的效果,你也可以找督察,会有一定的效果,有些地方的当班警察可能就是派出所的领导,那么你还是找督察好一点。 PS2:公安出具了不受案or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如何起诉公安请咨询专业人士(能不能赢别问我,绝大部分的是不会赢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公安不会乱来)。但是不要倒签日期,否则你可能刚接到书面通知,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本文原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完全知道,大部分人都没工夫和“拖字诀”对抗,干耗着一般人耗不起。这是客观困难,谁也没办法,但是受案回执这个事儿,至少是普通人通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就比较容易得到的。 【02·如果你被打伤】 如果你被打伤,一定要当场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如果伤势需要先处理,先给自己拍照,或者去医院边处理边让医院的人拍照(一般都会帮你,很多医生一听你是被打了,也会主动做),初步处理好伤口再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 不要被搞混“伤情”和“伤残”这两种鉴定。伤情是——轻微伤、轻伤、重伤,这个和判刑有直接关系(只能法医做)。伤残则是“后遗症”,和赔偿关系大,和判刑关系不很直接(很多机构能做这个鉴定)。 伤情——主要依据是当场法医看到的伤势轻重和潜在风险大小。所以多数不能拖太久。 伤残——主要是几个月的治疗以后,伤势稳定了,看看恢复的怎么样、后遗症、毁容这些长期而固定的结果。 PS:提示,法医伤情不能强迫你做,也就是说如果你基于各种理由(比如打你的是你亲人)不想做伤情鉴定,你可以不去做,反正没伤情就几乎不可能定罪。当然不及时做,可能就做不出来了。 PS2:有些伤,法医会先开一个“初步认为不低于xx伤”,这个也可以,但是别忘了复查,法医都会告诉你。 ·
呵呵(^_^)(^_^)(^_^)好搞笑的东西! 纽约地铁新线兴建70年耗资45亿美元 通车半小时即故障 2017-01-0309:35中国新闻 纽约地铁站台和列车,庆祝第二大道线的落成。(图片来源:路透社) 中新网1月3日电 综合报道,2016年元旦当天,花了将近70年时间和45亿美元才兴建完成的纽约市地铁第二大道线终于通车,但仅通车半小时就发生信号故障,列车服务受阻,乘客需等候超过10分钟才能登车。 在新建成的第96街站台上,一位乘客称,“截至目前每趟车都晚点了”,他表示,就算是在里约热内卢和墨西哥城,地铁的状况都要更好。其他等待的乘客们纷纷表示同意,并抱怨已经等待了快10分钟。 报道称,纽约当局早于1929年已构思兴建第二大道线,但工程因预算问题多番停顿,辗转花了近70年才建成,耗资45亿美元。 新线长3.2公里,沿曼哈顿上东城的第二大道行驶,分别在第96街、第86街及第72街交界设有车站,并在列克星敦大道及第63街接驳其他路线。当局预计,新线每天能接载约20万名乘客,有助纾缓目前挤迫的地铁网络。 不过,第二大道线甫通车便发生故障,令部分乘客不满,难以理解为何人们等待多年的新线会立即故障。此外,有乘客当日在车厢发现一袋垃圾,他拍照上传社交网站,并附上一句:“通车才23分钟,人们就开始乱抛垃圾。” 第二大道线原方案是横跨整个曼哈顿区,如今规模大幅缩水,新线只途经较富裕地区,未能照顾低收入人士及住所离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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