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狂歌 永夜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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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成猫 | 真情铸就的十年猫生(作者:玄玖爷)   有的人说,都市网文都是垃圾,就是赤裸裸的欲望扔给读者,升级后宫金手指什么的,恶心得不行。但是难道真没有好的吗,不是的,慕容雪村的作品就很优秀,而我今天所要评述的回猫也不错。 回猫这本书的风格和慕容雪村那种强烈的批判和讽刺不同,是温馨的敦厚的,充满善意和对生活的热爱——也许作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吧,也许从作者陈词懒调说起会是个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就开始吧。 |养猫的人,会被猫同化吗?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通过对小说的理解,去揣测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候的时候是怀着什么样的态度,对于《回猫》这本书也是这样。我上文所提到,这本小说的整体风格是偏向温馨的,那么原作者想必就是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吧。 在僧多粥少的起点,陈词懒调这样一位女作者(实际性别未知,但据知情人透露是女孩子)就足够引人注目了。我潜伏微博,暗中观察陈词滥调至今,总感觉这位博主好似不像是一般人。其本人的微博风格与其余网络作家的微博大相径庭,其余人是在晒更新说感想,陈词懒调在晒猫晒猫晒猫。在这位不知名博主的微博上,日常就是:晒猫,说很忙,明天就更新,在写了。下方评论区基本是两种:催更和吸猫。这位女作者太能拖更,导致包括我在内一众读者全然变成随缘读者,真不知养猫与写小说,哪样才是陈词懒调的主业了。 所以,我要谨慎地给出一个惊人的猜测:实际上陈词滥调是只猫!她根本就不是人类! 我们想想看就明白了,人类是怎样的呢,对了,是每日忙忙碌碌蝇营狗苟,被自己那份糊口的工作折磨终身,心态还浮躁得不要不要的,只想着升职加薪泡妹(汉)子,相对应的人类都市文写手,微博上天天围着自己的工作,永远闲不下来,工作上只会写些走上人生巅峰之类的意淫桥段,供他的人类读者们加班回来爽一下。 但是猫不一样,猫是慵懒的,猫是闲散的,猫是热爱生活的,猫的生活状态是不同于他的主人的。对于谋生手段的态度,猫和人也是不一样的,于猫而言,捕猎首先是玩乐,然后顺便才是维生的活动。这不就是陈词滥调的日常表现嘛,我已经观察她很久了,这个论断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不过,她既然选择了自己主子的身份在网上混,恐怕也是嫌解释麻烦,所以我们还是尊重其本人的意见,姑且认为陈词滥调是个人好了——这位日常全是在晒猫的作者(晒自己照片和生活,还要借助仆人的手,可见猫生不易),在写起《回到过去变成猫》的时候,对于一本主角是猫人气配角也是猫的小说,肯定是信手拈来的。我们读者丝毫不必担心养猫的剧情会不会很假之类的,陈词懒调只要把自己的日常养猫生活写上去就够了。 只写猫自然不够,人与人,人与猫作为小说的核心主题,陈词懒调用一种轻松写意的风格让读者读的时候如沐春风。在被世界狠狠地打击了以后,我会再打开《回猫》,看个几章,我相信生活不是**的了。 |有猫的世界,总是温柔而善意的 诸多都市网文的最大通病是其背景世界太假了,对于生活的细节只字不提,对于世界的认知则粗糙幼稚。而陈词懒调则用汪曾祺式的文笔,雕琢了丰满的种种生活细节,让本书更有味道。 缔造出如此之多温暖配角的陈词懒调,其内心想必也是十分温柔纤细的,不然又怎会写下这样一本风格极度温暖的小说呢。 这本书的文笔,让我一度想起了汪曾祺的散文文风,不用过度华丽的修饰,不用起承转合都极为强烈的暴烈文风,不用过度“文艺”的风格去描绘小说,就像是一个老友在用闲言碎语在跟读者去描绘一个温暖世界罢了。虽说这与当今的起点文风格背道而驰,但反倒也获得了诸多读者的支持,让这本书也变得有了那么一点名气,成功吸引了暂时对网文失去了兴趣的我。   
猎魔人 | 初卷评 最后一个愿望(作者:玄玖爷)   开始看大名鼎鼎的猎魔人系列,东欧最出色的奇幻小说(我还买了地铁系列,这是东欧的科幻),看完了第一本,所以随手写一篇读后感好了。 我和其他大部分中国读者一样,接触这个系列是因为游戏。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猎魔人被CD-Project公司改编成了游戏,也就是巫师系列——thewitcher至于游戏和小说译名为什么不同,这是另一个问题——游戏共有三部,剧情是接在小说之后的。这个游戏系列一开始并不知名,我是直到巫师三狂猎才接触到的,毕竟巫师三是那一年风头无两的游戏。 不过,原作者安德烈·斯帕克沃斯基(好难记)是个很老派的作家,这个形容词意味着他是个老古板,他对以他作品为原著的游戏改编似乎持有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我们姑且不去评论这个,让我们回到小说上来。 |中世纪的专业人士 我对猎魔人的印象深深地集中在一句话上,那就是小说对这个职业的描述。猎魔人是专业的怪物猎杀者,他们收到严格的训练,包含知识、体术以及身体素质上的全面提高,这让他们的职业能力无可挑剔(当然,为了几个银币被水鬼搞死并不是罕见的事情,毕竟这份古老的职业充满风险),他们遵循古来的行为方式,旅行各地接收猎魔任务,为饱受怪物侵犯的民众解决问题——但是,报酬不能按照几个世纪前的标准,只给两三个银币,像吸血妖鸟这样的猎物,起码要1500银币以上。 以上这段话可以简练地概括为,“我是专业的”。 龙鳞板,你的下一句话是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传说中驱鬼的道士,听上去还挺带感的对吧,一把钢剑斩奸佞,一把银剑斩邪崇,只凭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就能在这个世上自由自在地活着,这听上去就像是一个不错的小说内核。的确,猎魔人的身手和职业设定是小说的核心,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我刚才说的那样乐观。 正如现代化让那些世世代代传承的手工匠人丢掉了饭碗,封建化的进程则让猎魔人这个职业逐渐举步维艰。在几百年前的过去,大地上还遍布着各种各样的豺狼虎豹妖魔鬼怪,人类只能窝在很少的几个聚居点之内瑟瑟发抖,在那时,一个技巧精湛的狩魔猎人绝对是每一个村庄最期待的外宾。但是随着人类的扩张,现在怪物越来越少了,走上好几个国家也遇不到一个石化鸡蛇,那些凶悍的猛兽现在只存在于遥远的深山里,甚至于巨魔这种蠢萌的生物还会特意被保留下来,作为一种怀旧的历史象征。现在,猎魔人的技术已经沦为某种屠龙术,既然“龙”一经越来越少乃至于销声匿迹,那么屠龙术自然也变得越来越无用。 不过,情况也没有坏到完全找不到工作的地步,猎魔人的主营行业已经从猎人转变成了驱魔人,从猎杀野外的怪物,变成了解决种种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人形怪物——要么是能化成人形的怪物,比如吸血女妖,要么是在诅咒下变成怪物的人类,比如泰莫利亚的公主(她迷人的爪子险些割断了杰洛特的脖子)。 而且,猎魔人毕竟是剑术大师兼战斗法师,其战斗力并不一定只能用在怪物上,用在人身上也一并有效,在伦芙芮的那个故事中,杰洛特一人就干掉了埋伏他的七个战斗经验丰富的匪徒,搏得了“巴尔维坎的屠夫”这个称号——虽然他本人并不乐见,关于这个故事的道德困境,我们会在下一节讲到。 如此之强的个人武力,使得这个职业不可避免地像法师们一样卷入政治斗争中。猎魔人那种拿钱狩猎的职业模式,使得领主们或许会对他们的武力感兴趣,就像辛特拉的雌狮卡兰瑟所说的那样,在领主眼里只有能被指使和能被收买的两种人,猎魔人也因此被看成是某种雇佣兵。即使杰洛特拒绝了卡兰瑟的收买,但是杰洛特说了,他的信条只是他自己给自己定下的,并不是这个职业的普遍戒律。当维瑟米尔让他出去自谋生路的时候,没有给他哪怕一个字的建议,告诉他怎么做这份工作。所以,我们将会看到的是,猎魔人的职业生涯和政治是紧密结合的,甚至于在游戏《巫师》系列中,玩家甚至能操纵杰洛特搅动大陆政局风云。 关于猎魔人这个职业,还面临着另一个困境。猎魔人到底还是不是人?经过如此多的身体改造之后,猎魔人已经变成了常人眼里的非人,广受大众的排挤。以上这些都纠结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猎魔人这个职业身份所要面对的困境,也是猎魔人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和设定内核。我们的主角杰洛特,虽然是最出色的狩魔猎人,武勇惊人,但也生活在这个两难的困境之中:他要么同荒野站在一起,当一个茹毛饮血不合时宜的猎人,要么放下他古老的行为准则,以他的剑切入政治旋涡当中。 |石榴状的嵌套叙事 我们知道,《猎魔人》一共七卷,前两卷是短篇小说集,后五卷是一整个长篇故事(另外,前两年还出了一本前传,不过国内连正传第七卷都没有翻译完,更不用说前传了)。一堆互相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联而独立自足的短篇凑在一起,这就构成了猎魔人的第一卷,不过你要是这么简单地理解这本书的结构,那就犯了大错,因为本书实际上要稍微复杂一点,是个石榴一般的嵌套结构。 第一个故事就是1986年斯帕克沃斯基参加波兰《奇幻》杂志举办的那场比赛的获奖作品,在那个故事里,杰洛特为一位受到诅咒的公主驱魔,并且拿到了国王的赏金(听说在《巫师》系列游戏中,这位公主属于可上——啊,不,是可攻略角色)。紧接着这个故事之后,杰洛特来到了主祭南妮特的神殿,并且在这里养伤。在养伤的这段日子里,杰洛特向他人回忆讲述了自己之前的经历,而那些短篇正是杰洛特讲给故事中的别人听的,也是讲给我们听的。所以我在之前说,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个石榴型的嵌套结构,各个独立的短篇就像石榴籽一样被包裹在另一个故事中,这个故事也有自己的头和尾,从杰洛特解决公主的诅咒开始,到他执意离开南妮特的神殿,不惜与前来挑事的骑士打架结束。 有趣的是,虽然短篇里面的叙述者摆明了是杰洛特,但是每篇故事并没有直白地用杰洛特的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和回忆,而是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虽然叙述方式是第三人称,但是我们再仔细考察,实际上就故事的内容来看,还是跟随者杰洛特一个人的脚步,并没有采用全知视角。这样,“每个短篇是以杰洛特为视角进行讲述的”这个特征就被隐含地表达出来了,短篇的石榴籽和外面那层皮,这两层故事的关系,通过这种叙述方法处理得非常舒服。除了叙事方法之外,外面那层叙事所讲的故事,是在各个短篇之后才发生的,内容上也有很多相互有关联的地方。 洋葱电影布达佩斯大饭店 这种叙事方法突出了“讲述”这个活动,通过讲述把故事分成了两层,再通过内容维持这两层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让我想到了《布达佩斯大饭店》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总体上采用的叙述方式就是这个,但是炫耀式地编织了足足有五六层故事,像洋葱一样一层裹着一层……说这个不是为了贬低《猎魔人》,短篇小说集本来就是一堆不相干的故事放在一起,作者还用心地编织了一个整体的叙述结构,已经很棒了。 就我读完的六本小说里,斯帕克沃斯基在叙述手法上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各种各样的叙述花样很多,甚至还有不同文体的穿插(用丹德里恩的回忆录来穿插叙事)。总之,《猎魔人》这个小说读的时候不仅要咂摸故事讲了啥,在怎么讲上面也有很多可以品的。 |道德两难与黑童话 道德两难是巫师短篇原著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在《巫师三》游戏的支线中,编剧所创作的故事也有很多是以还原这个特点为中心的。在第一本原著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那个故事(台版翻译是这个,陆版翻译为勿以恶小)。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中国一句俗语,而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在用后半句话来劝杰洛特,试图劝说杰洛特站在他这一边。 杰洛特来到了巴尔维坎,在这里遇到了术士史特格堡。这位术士被一位小国女王兰菲莉追杀,因为他曾经以“黑日诅咒”这个预言的名义企图谋杀兰菲莉,他劝杰洛特站在他一边,受他雇佣保护他,并且杀死兰菲莉,因为相比预言中那个尸横遍野的未来,在现在杀死一个女王是小恶。杰洛特说不,他不相信有两害相权取其轻这种事,恶就是恶,不管大小都不能干。 而女王兰菲莉过去是佣兵出身,带了一票法外狂徒来找术士的麻烦,她劝杰洛特站在自己那边,因为她要带人在城市集会上用无辜民众的性命威胁城主交出术士,他们这伙人已经在别的地方搞过这么一次恐怖袭击了,比起这个,杀死一个术士算是小害。这次杰洛特也拒绝了,因为他不相信有两害相权取其轻这回事。 即使兰菲特前一天刚上了他的床,即使市长认为在他们还没干之前就阻止这帮暴徒是违法的,即使这样违反他的职业准则,让他被众人唾弃为罪犯,当杰洛特确认这群家伙真的要搞恐袭,他还是举起了自己的钢剑,杀了这群匪徒。但是匪徒还没有把口头上的罪行付诸行动,仅凭过去的暴行和现在的话语是不足以给他们定罪的,所以人们看到的不是杰洛特在恐怖分子的爪牙下保护他们,而是杰洛特和这群匪徒公开火并。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于是杰洛特就这样获得了一个不光彩的称号:“巴尔维坎的屠夫”,这说明他是一个在闹市行凶而被驱逐出境的暴徒,而不是一个保护民众的英雄。在这个故事里面,杰洛特的职业准则和声誉放在天平的一边,而另一边放着的是与他毫无关系的平民的姓名,这就是一个道德两难的困境。杰洛特权衡了两个害,决定自己承担那个较小的害,他做出了他的选择。 这本短篇集还有另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对童话进行了改编。刚才说的两害取其轻的故事就改编了白雪公主的故事,那个女匪菲利特就是一位公主,她的继母想要杀了她,就派了猎人一个把她带到森林里解决——这很童话嘛——但是猎人是真的想杀了她,但是杀前想要爽一爽,结果正刺激着呢,被反杀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整个人都不好了,而后面关于七个小矮人和王子的那部分更……唔,你懂得的,原来的童话被彻底黑化了。 除了这个故事以外,还有最后一个愿望这个故事改编了阿拉丁的神灯,别的也有不少改编,读起来很有特点。《猎魔人》这个小说吸纳整合了很多东欧传统民间传说,在第一本中,这个手法已经有端倪了,那就是改编格林童话等脍炙人口的童话,想来正是第一本中的演练使得作者有把握进行后面更不露痕迹的改编吧。 第一卷其实应该叫做“最后一个愿望”,用最后一篇短篇的名字作全书的名字(大概是因为这个故事里杰洛特遇到了官配叶奈法),不知道为什么大陆版本改成了什么和内容完全无关的“白狼崛起”——可能是出于宣传考虑吧。总的来说重庆出版社这个版本还不错,我个人觉得文笔还可以,而且封面的插画超级棒。 另外,说到黑化童话,其实我觉得这算得上是还原童话原貌,毕竟童话作为民间传说的时候还是很黑的,等日后的教育学者进行整理的时候才加以“无害化”。而且童话毕竟只有两百年不到的历史,算是一种现代文体了,就连童年这个概念也是现代的产物,中世纪谁和你讲童年呢……   
王国血脉 初卷评 从乞儿到王子(作者:玄玖爷)   是为那些有口碑保证的老书写评呢,还是试着挖掘下那些没什么名气的新书呢?对于一个一般读者来说,我强烈建议前者,那些老书基本已经可以盖棺定论,总不会出错,足以毫无风险地拿起来就看。但是作为一个评论者,不止一个人想我说过,应当尝试挖掘那些没什么名气的新人,这才是评者应当担负的责任——虽然我这个评者影响力低得惊人,但写写也无妨,对吧。   那么这次要推荐的就是《王国血脉》这本书了,我在知乎看到@山羊月的推荐,我刷了下那个问题下面的推荐,觉得这书还是值得一看的,于是我就忍不住在考试周打开了这本书——本来只是想复习间隔的时候忙里偷闲消遣一下,结果一晚上没睡觉,一直看到早上7点才算完……   虽然我是第二遍看了,后面的剧情都是门清,而且后面的剧情更紧凑劲爆吸引人,但请允许我卖个关子,只评论第一卷的内容。   第一卷的标题是血脉重归,卷入黑帮血斗的乞儿泰尔斯最终被带回王座前,发现自己居然是王位继承人——简称,从乞儿到王子。   泰尔斯在故事的开头还只是乞儿,虽然有点小聪明,但是能力视野都很有限。当开始讲述故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就是他乞讨来一枚银币,结果被负责人奎德按在墙上打这个场景。从这里到第六章,就是第一卷的第一部分,讲述泰尔斯逼上梁山,啊,不,只是乞儿的老大奎德受了刺激发了疯,一个排屋一个排屋地虐杀他手下管理的乞儿,主角只好凭借一点点运气(还有他的天赋,这个伏笔很绝),绝境反击杀了奎德。   毫无疑问,第一卷开头的情节是经过很长时间打磨的。叙事视角多变,从主角泰尔斯到两个黑帮专门负责管理乞儿的人(两个反派,奎德和里克),再到酒保娅拉等等几个更次要的视角人物。叙事层次丰富,即使只有六章,依然分出了非常饱满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里克在恐惧的驱使下布局刺激奎德,诱使奎德丧失理智乱杀无辜,另一个层次是泰尔斯被动对奎德的疯狂做出回应,共有两次,头一次尾一次,最后反击杀死奎德。   这个开头真的很赞,赞在何处呢?上面叙事的细致是潜在的原因,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反派的人塑饱满,还有就是场景描写和刻画上。   反派奎德和里克,一个莽撞勇武怨气浓重,一个阴险伪善但胆怯多疑,这两个反派行事的动机相互勾连非常饱满,奎德生气一是因为他有过被阉割的前史,二是里克雇佣娅拉刺激他,还偷偷给他灌了敢死队上阵前才喝的特殊烈酒,而里克表面上向泰尔斯和其他乞儿示好,暗地里遇到危险就吓得要托奎德之手杀了所有乞儿。   场景描写一般认为是文笔的范畴,我在看那几篇前传的时候,本来对这个作者没什么兴趣的,感觉写得很一般**中二的气质有点类似于烽火的《宗教裁决所》系列,但是文笔和把握可以说是差远了。结果一看开头不太对啊,风格怎么走得是阴冷黑暗范,到了第六章,***绝了,外面奎德一个排屋一个排屋清洗,惨叫声就在隔壁,隐隐约约突然戛然而止,然后从狗洞钻出来一个满脸血的小孩……这个压迫感,啧啧,刺激得我要跳起来。之后是正题,泰尔斯等人没来得及跑出去,奎德把他们堵在了屋子里一同狂虐(此处笔法非常写实,突出一个疯狂,导致这章常年被举报,只能看盗版),最后是绝境中突如其来的反击,一刀砍断奎德的脖子,迫真爽到。   总之,这一章让我想到原来看缺月梧桐小村绝境那里,味道太正了,那股子黑暗风醇厚甘美,虽然文笔稍有点稚嫩,但整体真的让人不可自拔——之后作者就再没这种操作了,单章写得不行,正在更新的第五卷逃亡烂的惊人,很难想象同一本书开头还有写得这么到位的同类型情节……   之后的情节则是泰尔斯卷入血瓶帮和兄弟会的械斗,最终被皇帝派来的侍卫救走,质量也不错,但是比起来前六章还是差一些。这段剧情作者开始暴露稍许恶趣味,写了点搞笑轻松的东西,其实我个人认为无主之剑作者还是适合写阴暗风的东西,看看开头把握的多好,看看后面政治阴谋把握得多好……除此之外,这一段的剧情打戏密集度很高,作者写打戏的水平还可以,虽然有时候过于日漫化了一点,但整体还能看,打戏的策略性不太高,不过也还能接受。   对了,绝境反击那里还有一个伏笔,看到第二卷某处的时候才意识到,作者真的很用心。伏笔这个事呢,倒是不难,但也要打磨一下才能出来,那些小伏笔,比如泰尔斯从贵妇人那里讨来一枚银币,还有偷了一个学者的借书证,这种东西看到后面揭开的时候还是很惊喜的,有种突然收到小礼物的感觉。但是有些交代设定的伏笔,比如和气之魔能师的谈话,颇有种把设定往读者嘴里塞的感觉,可以说略有不适。   而更让人不适的则是主角的穿越者身份,看了这么多穿越题材的小说了,我还真没看到过六分以上的书不想办法整合穿越这个设定的,大部分都要把穿越者这个身份好好利用起来,当作核心设定大做文章,减少其突兀感。庆余年那个时代就确定下来的东西,很难想象现在还有一本质量不错的好书完全违背……真的,把穿越用得这么低级的小说很难看到了,时不时主角就莫名作者附体,巴拉巴拉回忆一段穿越前的时光,这完全用来满足作者本人自嗨的需求,读者是看一次出戏一次。   
重生之出人头地 | 都市文还是历史文?(作者:林间奇鸟) 都市网文这一块,在我看来一直是网络小说中的重度雷区,特点是毒多且深。毒多这一点基本上是网文的通病,然而都市小说却是毒出水平,毒出高度,可谓一枝毒秀。按我多年阅读的经验,基本上从名字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各位看官,下面全是干货,且瞧好了。 有都市特种兵一类的《xx特种兵/兵王》,基本上作者可能把特种兵和美国队长搞混了。有《xx狂少/纨绔》,这一类真的是一言难尽。另外还有特异功能类的,重点批评主角带透视眼功能的,说实话,这个能力太猥琐了。还有主角某天发现自己带个系统可以抽奖的,为什么不直接让主角搞刮刮乐呢,一刮就给买一套北京的房,爽不爽。此外书名中有“美女总裁”四个字的希望大家敬而远之。 还有都市修真类的也是出毒的重灾区,不过这一类我也发现几部能读的,比如徐公子的几本书。而之前提过的几种类型的书,平均分应该不会超过2分,更恐怖的是以上几种类型有时候会互相重叠,比如纨绔自带系统,比如重生兵王当美女总裁的保镖还带特异功能的就问你怕不怕,有些朋友喜欢尝百草的当然我也不拦着大家。 但如果说到都市网络小说,就一定避不开重生这一大类。就我个人而言,重生类型的小说,其实一直不是我的菜。主要是这一类型,下限太低,上限也不高。首先他的立意,大部分是对重生之前的一种弥补,挽回。而这一立意不能说low,但太普通,没甚新意。 而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一本《重生之出人头地》,单从名字上来说,真的是毫无特点。重生都开挂了还能不出人头地? 读这本书的契机是马亲王在微博上大力推荐,读后只有一个感受,这个作者更新也太慢了。 五十年代的香港,云波诡谲的大时代,彼时的香港已是世界最发达最繁荣的地区之一,无数的富豪,大亨仍未发迹,无数的美女,人才还未迟暮。而字头帮会与警察之间暧昧不清,黑白勾结,其间的规则还未有人制定。大商人,大政客野心勃勃,各个如狼似虎,择人而食。这本书的背景就是在这个精彩的时代之下,看主角翻云弄雨。 说实话,其实这本书很难定义为都市文。因为读过之后,感觉倒更像历史穿越文。毕竟那个时代的香港,离我们说近不近,已有一甲子之久,说远也不远,书中的人物,我似曾相识。作为一个九零后,我深受香港电影的影响,对铜锣湾心驰神往。山鸡,赌神,周星星,小马哥,跛豪与雷洛历历在目,江湖,兄弟,情与义,热血贲张。 当然,时代归时代,情怀归情怀,书写得好不好看又是另一回事。君不见无限流,再多的电影,再多的情怀,如果只会意淫,只会让人更加恶心。 如果说一本书立意差,书名差,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呢?当然是好看。盗墓有什么好的立意,但《鬼吹灯》就是写得好看,无数典故俚语信手拈来,插科打诨天衣无缝。如一道简单的回锅肉,你也炒我也炒,材料廉价,做法简单,但味道如何,全看厨师的手上功夫。而这本书的作者,无疑是个讲故事的好手。 这本书是一本有香港电影气质的书。作者对那个时代香港的人物,江湖,商业都能娓娓道来,了解这一段历史的朋友心领神会,不了解的读者也能没有障碍的阅读。故事情节抓人,文笔流畅,人物性格鲜明,内容连贯逻辑自洽。 下面就说这本书的人物设计 主角宋天耀,一个香港寮屋青年,借势用势,剑走偏锋,搏命上位,无所不用其极。有人说,这本书是写一个资本家的发家史,主角无数毛孔里都充满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一个小人物,重生之后怎么发迹,一是对历史的把握,二是前世积累的经验。本书其实对后者的着墨更重,因为很多时候,你甚至觉得主角并不是一个重生的人。 主角考警察失败,之后成为褚家二公子的秘书,为其奔走上位。在差佬,帮派与世家公子之间巧妙周旋游走,借力打力。反正结局总是主角赢了,跟你说剧情也没意思。有趣的地方是,主角虽然是赢,但在五十年代香港的背景下,连穿越的主角也得在规则之下行事。第一条,在香港,英国人是不会有错的,有错的只能是中国人。第二条,中国人怎么斗都没关系,反正要给够好处给英国人。第三条,大家族做事,好处我拿,背锅你来。小说背景与历史交融,小说情节和现实贴合,逻辑自洽,情节妥帖,其实我们这些观众要求真的不高。书中是否是真实的世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让读者相信这是,尊重读者,不能把读者当二傻子。 而我个人对这本书的喜欢其实更多的是喜欢里面的粤语方言的使用。毕竟很多写都市文的,对各个城市的语言风俗都了解太少,中国五湖四海怎么会都说一样的话。每一座城市,自有其底蕴与传承,有其历史和文化,这些东西,被都市网文忽视太多。这里拿《繁花》来一扯大旗,这书写上海的吴侬软语,风花雪月与营营苟且,方方面面都纤毫毕现,妙趣横生。而《重生之出人头地》虽然在某些方面不如,但在粤语方言的使用这一块,绝对是在网文中独树一帜。 这本书的对男主的情感描写也特别有意思,既不是普遍意义的爱情或是男女之情,男主也开后宫。但也不是龙傲天似得,主角王霸之气一震,女人投怀送抱。而是利益结合,女主就是一个英国人,双方互相需要,爱情是顺带。或是形势所迫,不得不从,被主角强迫或者拯救。毕竟那个时代配上这种挣命的主角,爱情太奢侈了,有更好,没有也行。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对男主和男配之前的感情描写反而更细腻,类似于九十年代香港电影,这是一种男人电影,他会更强调兄弟之情,或是男人之间的惺惺相惜。 小马哥和他的兄弟,或许是这种男人情? 当然,也谈谈这书的不足。 其一是情节,一开始的剧情紧凑,巧妙。虽说无巧不成书,但事情发生得太巧,很刻意。看得出来是作者故意布局,反正主角早晚上位,不如来得快一点。但这种刻意降低了故事的说服力。 其二是合理性,书中没有提主角穿越的时间,但主角17岁之前,一直和父母在贫民区生活。17岁之后花了三天时间,立刻咸鱼翻身。我其实很好奇,他之前去做什么了。 其三是更新慢,且作者有烂尾和弃书的记录。之前两本《重生之大英雄》,《重生之大枭雄》各位有时间也可以一睹。 当然这书还在更新,有些漏洞可能之后会填,这里只是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 对了,这本书在掌阅才能看,希望大家能去支持。 好了,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
临高启明 | 初卷评 作为集体梦境的穿越(作者:玄玖爷) 其实这是二刷了。 在知乎各个区里,到处都能看到临高启明的相关,这算得上是风头最劲的一本网文了吧,常年处于轰炸当中,再加上绯萌萌说临高有9分,于是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来看看。 确实是神书一本啊,不管是从内容上说,还是从其写作过程来说,都可以说是唯一的,前无古人的。如果概括来说,我愿意称其为技术性的胜利,一方面是其内容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要素,用大量的细节来充实一个政权的发展过程,这个是前所未有的,另一方面则是集体协作的创作过程,属于写作的文本技术很快压倒了其表达欲望,甚至在在创作叙事作品这一劳动中,本文的生产甚至预言了“分工”和“专业化”的可能性。 浴室里的虫洞 临高启明的故事要从《小职员穿越记》这本书说起。在《小职员穿越记》中,我们后来的万寿无疆永远健康的文主席——在开始的那时还只是一个小职员——但是某一天,他在自家的浴室里面发现了一个时空隧道,通过这个隧道他可以穿越到东汉时期。文德嗣莫名其妙地获得了一个世界,在那里,他从交州(也就是今天越南一带)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从此开始了征服世界的(荒淫无道)的征程。 那这本书和《临高启明》有什么关系呢?它相当于《临高启明》的前身,临高启明正是在这本书的直接引导和刺激之下才诞生的。我并没有去询问相关人士,但是从种种迹象来看,文德嗣受到零五年以后愈演愈烈的穿越风潮影响,尤其是受到灰熊猫的《窃明》的影响,自己脑洞大开,写成了一本《小职员穿越记》,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围绕着这本书的展开,文德嗣纠集了一群论坛同好,并且以这本书为背景,以同人跑团的形式开始讨论群穿的相关事宜,他们从龙空到北朝,一路积攒下来不少的素材,最后由热心群众吹牛者下定决定整理成文,这就是临高启明了。 这本书这本书影响了一代网络历史小说……不过烂尾了 老实说,《小职员穿越记》是一本烂书,剧情叙述平铺直叙,技术细节毫无安排,写作目标还是赤裸裸的,难以掩盖的意淫(最字面意义和最恶心低俗的那种),我只看了一半,看到文德嗣杀曹操杀董卓杀吕布我就看不下去了,直接弃书。但是这本书已经给《临高启明》提供了一个雏形,比如工业化的基本发展路径,比如征服世界的目标,比如拯救原住民的殖民精神,再比如写法上的重视多视角叙事,有了这些奠定基调的东西,才有临高启明现在的模样。 然后,既然是初卷评嘛,总要说说第一卷讲了什么。第一卷的故事主要讲的D日(集体穿越的那一天)之前的准备工作,分成两条线,一条是萧子山、文德嗣等人在现代广州开辟穿越训练基地,招兵买马准备船员,另一条线是他们几个作为先遣队在晚明的广东进行贸易以赚取启动资金。总的来说第一卷质量没有比其前身《小职员穿越记》好到哪里去,但是从第二条线来看,吹牛者的写作潜力还是很大的,这条线开始比较平稳,然后用水盗的视角布置冲突,然后水盗一举劫走文德嗣,冲突达到顶点,之后则是穿越众的营救,从搜集信息破案到最后突击救援一气呵成,情绪完全释放,可以说具有一个好故事的基本特征了。我们将会看到这个剧情模式在后文的反复使用,并且发展到极为复杂的程度,即使依然最后总是以辗轧告终,但是这种以矛盾冲突,以事件为中心的叙事手法,不知道比其前身高到哪里去了。 一种小说写作的技术性 上一小节最后,我们提到《临高启明》比其前身《小职员穿越记》强的地方,就在于其作为一本小说的叙事性(或者,戏剧性,因为强调矛盾冲突和对读者情绪的调动),这便是我要说的第一个技术性,也就是小说写作上的技术性。 小说,如果按照通常的理解,那是一种文字叙事的艺术。但是艺术这个词,通常意味着某种神话的色彩,在这里,作品是作为某种崇拜物而出现的,其基本特征是不可复制的唯一性,主体和它的关系是带着某种迷幻色彩的,作者通过神秘莫测的灵感和其作品达成联系,而读者则享有一种解读上的不确定性,因此读者要么惶惶然希望得到唯一解,要么故作狂妄企图抛开一切而瞎JB解,这些都是神话的表现,人和其作品是一种偶像崇拜的迷信关系,完全是现实状况的颠倒。 但是小说并不是如此的一种东西,它不是放在拍卖行里沦为资本工具的那类艺术,他的根基是复制技术。不管是吟游诗人凭借记忆进行的复述,还是印刷术条件下蓬勃兴起的市民娱乐,或者是信息技术下平台发布的叙事作品,它们的河西特征就是可复制,这使得其作品的那种作为艺术的独一无二的性质被消解了,也让主体和其作品亲近起来。 不过复制技术的并不局限于其作为传媒的那种技术(印刷术和信息技术),其还包括那些可以复用的作品写作技术,简而言之,就是怎么写。小说作为一个题材,总有很多共通的技术可以使用并且传承,比如叙事的设计,情节的设计等等。回到我们本节开始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临高启明》相比其前身要进步的地方,就在于叙事性戏剧性上,能看得出来吹牛者在更有意识地使用很多叙事技巧,这在形式上让《临高启明》能够成为一本优秀的小说。 很难说现代印刷术不是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 而这种技术性也能压制并且收编小说的核心欲望。有一种非常粗俗的论调表示,小说就是某种用于释放人心中被压制欲望的工具。现实中没有伴侣,不能升职,走不上人生巅峰,小说让你开后宫,让你升级,这叫yy,是一种低端的表达形式。小说总是几个母题的复现,总是根植于人类文化结构性张力的表达和释放,或者小说总是反映了某个阶级或是某个社会集团的所欲所求,这是比较高端的表达形式,其实和yy论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实际上,这种精神分析式的解读只能说是没有错,但是并没有说出比它表面上的浅显意图更多的东西,实际上小说并不仅仅是工具,更具有独立价值和地位,而这种独立性就在于其技术要素上。 小说当然总要有某种价值取向之类的作为核心,但是对于小说来说,关键之处不在于要写什么,而在于它写得怎么样。小说自己的技术性要素压倒了欲望的表达,这才是小说只所以为小说的原因。让我们再来看看《临高启明》,《临高启明》的核心欲望很复杂,简而言之,就是为所欲为——穿越了要干什么,当然是把以前那些只能放在心中的欲望可劲实现了,所以一方面要改变历史,另一方面则是要当人上人,和当很多异性的人上人。我们看到《小职员穿越记》就是这样写的,对自己的欲望丝毫不加掩饰,直白地进行满足和实现,而《临高启明》则并不是这样,当它开始有意识地去想我要写好一本小说,要给读者带来更好看的故事,这时,欲望的满足就成了顺便的事情,写作和阅读在这一过程中才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它不再只是满足欲望的工具了。 不过,就压制欲望而言,还有另一种技术性的内容在发挥作用。 第二种技术性,知识 《临高启明》的另一个广为人知的特征就是,它对于穿越发展工业化这件事,很较真,各种细节给的非常充分。充分到什么程度呢?我需要专门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看到后面的感受,那就是“过载”。 人们在读小说的时候,读故事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则是对某种新奇知识的了解。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一点,是在读狼图腾的时候,当然,毫无疑问的是,狼图腾这本书称不上是一本优秀小说,但是当我读到主角学习如何做弓箭的时候,我是很入迷的,用什么样的木头,用什么样的弦,再怎么捆扎之类的。也许这一点在小说文学的传统中并没有得到重视(有隐含的成分,比如看巴尔扎克写巴黎金融业的运转),但是在通俗领域,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比如徐浩峰,武侠这个门类,就其武功的表现力而言,已经差不多挖掘干净了,但是徐浩峰凭借着自己对于国术的熟习,抽出里面的知识作为根基,然后发展了自己的一套武侠设定,很带感很有范,以前没怎么见到过,所以当即开宗立派。 而历史穿越这个题材同理,人们在阅读的时候,并不仅仅是来听个故事的,还要有实感,要充实。《临高启明》做到了,在吹牛者和500废的共同努力下,《临高启明》使用了极为大量的历史知识和工业化建设知识,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给你一些新颖的点子,惊你一下(部分不那么优秀的科幻是那么干的),而是塞给你整个世界,塞给你一个架空,但是非常充实的知识体系,乃至于一下子受不了那么多,大脑接受不了这么多信息宕机了,这就是过载。 多铆蒸刚,傻大黑粗,这是工业化的浪漫 第一卷表现得不是那么明确,在现代广州的准备过程还带着很多想当然的成分,戏剧性也不强,小郭的追查只开了个头就被掐灭了。到了后面这个特点会更突出一些,甚至会有整章整章的说明文这种过火的行为存在,炼钢那里真是无聊透了。设定知识这种东西最好还是要和情节结合在一起,直接复制粘贴技术同人文实在是有点太不像话了。 对于知识的使用,使得小说从另一方面压制和收编了其核心欲望,同样的,作者和读者并不仅仅要征服世界,还要看更现实地征服世界。在收集知识和写作过程中,欲望同样变成了一件顺便而为的事情,技术性地构造一个可靠可信的第二世界反而是更重要的事情。 小结 本文难产了很久了,因为要写第一卷的评论,然后打算一卷一卷写下去什么的,但是第一卷质量又不高,实在没什么好写的,故而有点无法进行下去。那么就干脆写一下对整本书的看法吧,我用技术性这个概念来切入对《临高启明》的解读,认为这本书体现了在小说写作上的技术性和在背景设定上运用知识的技术性,在这些技术性要素方面实现得很优秀,是使得本书在穿越这个下限颇低的类型中能够脱颖而出的原因。 本文没有写到的是《临高启明》的集体创作过程,这是我很重视的,也是大家广泛关注的。我觉得这个或许可以作为一个实例,证明在文学作品创作中进行分工是可行的,等日后再谈吧。 本来还想把我所说的技术性往启蒙上贴一贴,这样就能和《临高启明》真正的核心精神完成一种内在的统一了,但是好累,这个工作回头在以后的文章里做吧——只给出一句话:《临高启明》的精神就是启明,就是启蒙,就是通过知识来把握自然,从而使人类战胜恐惧战胜神话,它不仅仅是在小说内这么做的,或许它还意味着把文学从神话的迷梦中解放出来。
隋末乱世出《家园》(作者:一个历史宅) 古有《隋唐英雄传》,书写隋末唐初之乱世景象,其间豪强并起,英雄林立,为人们所熟记。   今有网络作家名曰酒徒,著有《家园》,亦写隋末,亦有豪强英雄。余阅毕,心情难复,遂评之。   作为盛唐三部曲第一部的《家园》,酒徒在创作时倾注了足够的才华,在历史考证上也下了足够的工夫,巧妙处理了虚拟人物与真实历史的融合,使得《家园》成为了酒徒作品列表中足够出彩的一部作品。   我将尽可能从小说评价要素理论出发,去全面客观地评价《家园》这本小说,同时参考枪城以往的评述风格和方法,加入自己的一些个人感悟,力求精益求精。 ——————   在设定上,《家园》是一本历史半架空网文,不同于《回到明朝当皇帝》《唐砖》之类的穿越历史网文,也不同于《琅琊榜》之类的历史架空网文,它的历史时代和历史背景是参考甚至沿用了历史上某个时期的,但是它却是以一个虚拟主角来加入这个真实的历史背景。综合衡量之下《家园》应该被称为历史半架空网文。   《家园》是以隋末时期的第一次征辽之前为作品开篇的历史背景。这段时期的背景酒徒几乎全部沿用了征辽之前的隋朝景象,郡县制,官学,科举制,强大的隋朝,日渐腐化的官僚制度等等书中所描绘的现象都和历史上如出一辙。而主角所出身的上谷郡,是从秦始皇时期就设立的三十六郡之一,辗转到了隋朝时期,是大隋北拒蛮夷的一个重要屏障。从初始设定来说,李旭李仲坚一开始就生活在了较为敏感的地区,这对他以后的成长经历而言是一个非常好的初始条件。    至此之后的《家园》,除了结局以外的世界观设定几乎全部参考隋末时期的天下动向,具体的很多设定也都和史书记载无误,比如说府兵和流寇,科举制和门阀大家等等酒徒都忠于史实。而主角后来一系列的经历也都是遵从于这个世界观设定的,没有世界观崩坏的问题。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酒徒对战争的描写进行了一些细微的刻画和改变,使之与原有史实有出入。从人物和剧情考虑,酒徒这么做有好有坏,我们在后面谈到剧情的时候会详细叙述。 ——————   再说到人物,酒徒在这本书的人设和人物塑造有好有坏,好的能让我们看到酒徒顶级网文作者的实力,坏的能让我们看到酒徒的一些写作缺点。   这本书的人设极为精彩,众彩纷呈,包罗万象。若是写成历史群像剧,《家园》则成了另一个值得我们去品读的故事,不过那自是另一番景象,我在此也不多提了。   李旭的人设非常成功,虽是少年,却因家庭原因有着睿智的心性,读过几年官学,在后来从戎时便能胜目不识丁者五分。从剧情发展和人物塑造的角度来看,这个主角的人设满足了作者后期的所需。   其次是次一等的角色人设。这些角色均在剧情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并非主角,因此被划为次一等。   孙九,李旭第一次出塞时候的领路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教了李旭太多。他是一个做事很牢靠的温厚长者,但凡为人处世都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内外关系都能处理得稳稳当当。陶阔脱丝,主角李旭的第一次初恋,在前期剧情占据了很重要的作用,教会了李旭什么叫做爱情。陶阔脱丝天真善良,有自己主见,不是后宫小说中的那种倒贴女主。刘弘基,李旭入李渊账下时的领路人,在处理军中关系和教导行军布阵上颇有心得,培养了李旭独自带兵打仗的能力。这是前面剧情的次要角色人设,在主角成长这一个主线上占据着重要作用。从人设合理性来说,这三个角色都存在过度YY的嫌疑,与其说是为了主角成长而存在,不如说是其存在只是为了主角成长而存在。后期也有几个次要角色,比如宇文士及,张须陀,宇文述等,但其作用基本与前期角色大同小异,在此我也不过多赘述。   除开主角和一些次要角色以外,《家园》也设置了很多不同类型的角色人设,但这种人设大多只为推动短期剧情发展亦或是短期剧情需要而充数,没有太多值得剖析的地方。但论上总体数量的人设,《家园》比之那些长篇超长篇的网文而言优秀太多,人设多而不杂,每个人设皆有其必要作用,并非是单单列举出来而已。 ——   人物塑造上《家园》也足够出彩。枪城前辈叶娘在评《亵渎》的时候谈到了人物角色塑造的变化,他说罗格这个角色的开始和结尾是不一样的。《家园》的主角李旭也一样,只不过李旭的人物塑造变化还是显得有点生硬,因此不易被读者察觉。   开始的李旭是怎样的呢,想好好念书,孝敬长辈,不想去打仗,虽然心性沉稳但终归是少年心态。从出塞开始李旭这个角色就开始变化了,他本身的塑造也随着酒徒本身写作时的功力变化而变化,有时超神有时青铜,直到最后留给了我们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李旭。 在《家园》全文中,对李旭的塑造做得比较好的有几个地方。一是在苏啜部落面临被合并危机时陶阔脱丝主动去献身于他的时候,他拒绝了。这时候的李旭依旧是那个思念故乡的儒家少年,但陶阔脱丝所带给他的冲击也是他后来慢慢改变的契机。二是他第一次面见皇帝杨广的时候。杨广这次给李旭带来的冲击很大,几乎奠定了后来李旭的行为主旨和心中的希望。酒徒高明的是,后来的每一次面见杨广,都会让李旭逐渐减弱之前杨广带给他的印象,进而引入张须陀所带给李旭的行事方针和理想。在杨广和张须陀这两人各自的风格和理想所相互交融之下,也慢慢改变了李旭。三是亲信张秀的背叛,这次的背叛使得他彻底与宇文家族为敌,让他失去了自己最为倚重的雄武营。从那之后李旭在操练自己的士兵时都会注意各方势力,使得自己的队伍既有自己亲信又有各方势力,几方势力相互倾轧权衡。可以说这次背叛使得李旭不再只是单纯的练兵,而真正成长成了一个统帅将领。最后则是虎牢之战,此战让李旭彻底对自己所守护的大隋朝廷心灰意冷,在此之前李旭还是一个合格的卫国将军,在那之后只有一个保护自己身后家人土地的李旭统帅。   从开始立志守护国家人民的儒家少年,到最后变成了只守护自己身后的仁义将军,酒徒“刻意”改变了李旭,但是这种改变显得有点生硬,也不明显。酒徒还是成功了,但是也仅有主角李旭而已。 ——   人物塑造也有不成功的地方。比如说后期出现的石岚和李萁,和李旭的相识再到成家都过于生硬,尽管酒徒也试图解释,但终归拯救不了这两个角色塑造失败的事实。与此相比,初期的陶阔脱丝虽然有点过度YY但后期的情感铺垫做得完善,使得这个角色变得丰满而有小女生的性格,最后拯救部落的自我奉献更是让这个角色熠熠生辉。我个人猜想酒徒或许是前期感情戏做得太好了后期不知道怎么圆回来,无奈之下只能让石岚和李萁登场。 ——   谈到角色利用率,《家园》其实只有一个败笔,那就是徐大眼的塑造。开篇徐大眼的出现让我以为这是类似于《大唐双龙传》的双子设定,因为徐大眼的塑造一度超越主角李旭。而从草原上逃亡之后徐大眼就再也不见踪影,直到后期瓦岗军的出现。从角色利用来说,我不懂开篇酒徒把徐大眼刻画地如此之好用意何在,后期徐大眼几乎打酱油,那前期的塑造就没有太多必要。其余角色几乎都很好地完成了其本身的利用。 ——————   谈完角色我们来谈剧情。《家园》的剧情说实话是很不错的,除了少数弱智的地方,以及让我震惊的无敌烂尾,其可以比肩《新宋》。   首先是战争描写,酒徒在这一块超乎想象地强,上到排兵布阵,下到军队管理,酒徒几乎做到了网文巅峰。关于重骑兵轻骑兵步兵,《家园》基本上遵照史书,没有刻意魔改,关于一个军队的管理,《家园》考虑到了后勤和各方势力倾轧,至于具体的军衔军营这些,酒徒几乎说是信手拈来,让人佩服。可以说《家园》一书写战争让人佩服,战争之全面详细不亚于一些通俗文学,史实考据也让人心悦诚服。   其次是隋末的大局观管理。酒徒以李旭的角度去讲述皇族和门阀大家的恐怖,上至朝堂下至地方府尹,甚至连军队之中都是这些门阀大家中人,普通人除了参军难有出头之日。另一点酒徒则描绘了普通人的生活,从肉好吊钱这些名词足以看出酒徒的历史知识底蕴,可以说酒徒写的大隋就是大隋。最后则是整体地图的把控,几乎每一场战斗的双方,所处的地方地区,有什么特点,酒徒都说得一清二楚,没有假大空的感觉。在隋末这个纷争的世界,酒徒巍然不惧,将整个剧情的大局观说得头头是道。 ——   整体的剧情其实没有严格主线,酒徒甚至是按照历史上所发生的事件来安排李旭身上所发生的事情,开始的出塞,三次征辽,平乱叛军,抵御突厥。这些事情都无法用主线来定义,只能说是以李旭的成长来串起这些事情,未免过于牵强。   《家园》弱智的地方主要是几处,一是整体军队数量的掌控,不论其他,仅是三次征辽和平定杨玄感叛乱所说到的壮年男子数量就超过了七十万,更不提后面的平定叛乱和抵御突厥。实际考虑这太不符合隋末的发展规律。二是银狼对突厥大军的威压,虽说突厥视银狼为圣物,但突厥皇帝应该不是傻子。最后则是抵御突厥时罗艺的突然出现,前面说到罗艺都志在夺取天下了,也刻画了罗艺的野心。后面则以罗艺改邪归正去保护江山为由来解释,我觉得过于牵强了。   开放式结局说好听点叫更多选择,说难听点就是烂尾。《家园》的结局我不满意的地方在于酒徒放弃了收尾却随便编了三个结局给观众,我不是在玩gal,我是在看小说啊。 ——————   关于《家园》的思想,我觉得李旭身上的挣扎就表现了酒徒的想法。一将功成万骨枯与武将为了守护是否是相反和矛盾的,酒徒借李旭的经历去论证这一观点。李旭后面的确做到了守护,但其手上也有无数冤魂,李旭也挣扎过,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守护。以一句话结尾,为了守护我身边的人,我不得不向敌人挥刀,即使敌人远比我弱小。   酒徒在这样的矛盾中去思考人与人的关系,要怎么做才能既不拿刀又能保护身后的人,即使到了最后酒徒也没有给出答案,也没有人给出答案。 ——————   谈到《家园》文笔,我分两方面来谈。   如果是关于战争和政治斗争,酒徒以近乎理性思维的文笔去描述,冷酷而精确。如果是关于感情与战争思考,酒徒又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文艺青年,以近乎原始的感性语句去叙述,没有华丽辞藻,但却让人回味无穷。酒徒很好地做出了权衡,掩盖了文笔上的不足,仿照传统白话文言文,让读者读得不艰涩。   如果要给个总体评价,酒徒《家园》作为盛唐三部曲的第一部,相比后面两部,各方面都稍弱,但完成性比第二部强。《家园》很好地处理了虚拟人物与真实历史的融合,这给后面的《开国功贼》《盛唐烟云》开了个好头,展示了酒徒深厚的历史功底,虽说不如《新宋》,但依旧是历史网络小说中的顶级作品。   给个综合评分,世界观由于虚拟人物和真实历史处理得不错,人设不错,人物塑造稍弱,人物利用率最佳,剧情没有固定主线,思想深度体现不足,文笔有些取巧,最后综合8.6。
平淡演出之下的好剧本——评《重启咲良田》(作者:Suetonius) 我知道这部今年的四月半年番的开头劝退了许多人——青春校园、超能力小镇,都是在日漫中老套得不能再老套的元素;作为剧情番,制片方似乎也缺乏自觉:波澜不起的背景音乐、自带面瘫技能的人物、絮絮叨叨漫无止境的对话,“震撼人心”一类的词汇早已与之无缘了。 然而平庸的演出不能也本不应该掩盖优秀的剧情。或者说,表现形式的老套无聊与否,确实能影响观看感受,但和故事的精彩与否是互不干涉的。况且平庸也许正是监督为保留原作风格所做的努力所致。当然了,极高密度的信息却以慢慢悠悠的方式呈现出来,这是在观感与经费间的一个妥协,也确是本作的短板所在。我们不得不承认动画是综合的艺术,因此内容、台词与作画、演出都应被纳入考量,但剧情与制作均是上佳的作品本属可遇不可求的,那么退而求其次,这么部剧情优异而制作尚可的动画已能称得上是近些年罕见的精品了。(值得注意的是,各个被考量的要素其实并不会被赋予相同的权重,《无彩限的怪灵世界》《罪恶王冠》等作品的口碑如何此处不再冗述。“在没有重大缺陷的前提下,剧情比制作更为重要”的直觉其实值得讨论,但本文将之作为预设前提而并不打算就此展开。) 剧情 颇为不幸的是,动画的前两集展现了本作的气质却缺乏相应的剧情素质。但而后的剧情就立刻精彩起来了,3、4集是作为一个小故事,本就颇为复杂的线索再配合女主角重置时间线的超能力,便难免使得故事有些让人费解了(nga论坛甚至有人专门整理了一个时间表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bbs.nga.cn%2Fread.php%3Ftid%3D11519551&urlrefer=7d60e90cc14717360bb50a11b807e993)。后面的剧情也一以贯之的精彩,各个本就很有意思的单元剧中有一条隐隐约约的共通线索,奇奇怪怪的超能力的巧妙组合也足以令人目不暇接。最后的结局乍看十分凶险,却以一种精致而有节制的方式收束起所有的线索。 人物 浦地正宗身为标准的传统boss,心思缜密、信念坚定、志向远大。“每隔一段时间就清除自己的记忆,仅凭笔记记录重要事件”这样的事情可以从当事人口中轻飘飘地说出,其间的残酷却不必多言了。“你已经足够坚强,接下来要学会弱小”浦地的父亲在他小时候便如此劝告,不幸的是本该是劝诫的语句成了他一生的注脚:始终没有学会弱小的他因此无法理解普通人的弱小;真诚相信人们的幸福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并近乎一厢情愿地为小镇中所有人勾勒未来的蓝图;他在为理想奋斗时甚至未曾考虑自己伙伴的脆弱,于是最后遭到背叛也是命中注定了。 作为与浦地正宗对立的主角,浅井惠的品性与之大体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在于,虽然足够聪明与坚强,他却懂得体谅世人的弱小。切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这最终使得他走向了浦地的对立面。其实仅凭他自己的力量断无可能赢得较量的胜利,但他的理念为他赢得了众人的帮助。 而相麻堇呢,她并没有男主角们的坚定信念,弱小无助因而时常悲伤哭泣。这样的她又是知晓一切的“剧本的作者”,然而在这样的状况下,她却飞蛾扑火地奔向无果的爱情。对她而言,所作所为并不因其结果而拥有价值,恰恰相反——“因为你总是那么悲哀而怜悯,所以我喜欢你”“因为你喜欢,所以我要做到这个地步”。不讲道理的语词透露出的是情感的充沛。 一些值得玩味的地方 我无意于在动画中挖掘所谓的“深刻思想”,不仅仅因为动画并非思想的适宜载体,而且在我看来叙事性文本中所谓的“思想”通常不过是对已有的哲学思想的无聊比附,并无真正的思想价值——虽然如果愿意的话,该动画可用于比附的内容也并不少,第一话中男主浅井惠对于“善”的定义就与康德的道义论颇为相像。 但没有疑问的是,该动画确实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展现了算不上思想,却也不十分“形而下”的东西,几个分支剧情讲述了这样一些故事:有人试图躲避愧疚却注定失败、有人在躲避世人的同时又渴望着与他人交流、还有人用叛逆的表现掩盖自己的脆弱。在超能力的使用下,她们各自有着奇特的表现,但内心所面临的困难其实与在现代城市生活的万千普通人相通。 在过往千年的乡村生活之中,人们通过相互间的血缘与熟稔连接成关系的网络;在我国改开初年的国营企业中,附属的宿舍、学校、食堂等等设施依旧将熟人网络维持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当前的完全市场化的城市中,人际关系已经被异化成了近乎纯粹的金钱关系,我们不得不在各个方面依赖客气又冷漠的陌生人。在城市生活的现代人也许并不缺乏对世界的善意,但是真正面对他人时却难免感到自己的孤独、无助、与弱小。其实这正是男主浅井惠的立场所在:弱小的我们需要神话与奇迹,因此他要守护超能力的存在。 但遗憾的是,城市生活的兴起不仅消解了人情网络,更导致了神话的祛魅。隔着次元壁的我们再没有寄希望于超自然力量的可能,世人们的弱小受到了最大程度的暴露,被逼迫着成为浦地与浅井式的英雄,于是只能在批量生产的文化工业品中寄托幻想。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细节也较为有趣,比如“麦高芬”本指电影中可以推展剧情的物件、人物或目标,这部动画中以此命名一块石子,那么这块石子究竟指的是动画中相麻堇所编剧本的麦高芬呢,还是对于观众而言的整部动画的麦高芬?这其实正是“元叙事”的一个简单应用。 虽然当代的娱乐产品繁荣丰富,但我们也许可以粗暴地将作品分为“古典”与“后现代”二类。古典主义的作品固然曾演绎了一场场悲歌,但更为常见的是坍塌成各类龙傲天。即便是各项素质都极为优秀的古典作品也难免有自己的局限:观众在欣赏之后回望自己的生活,便未免感到空洞。我们因此难免会喜欢支离破碎的小故事而非大叙事,于是就有了后现代。这类的作品轻巧地利用诸如“萌”“傲娇”之类的属性将英雄降格为常人,再将常人培养成萌豚。观众们也借此可以理所当然地将诸如“陌生化”“原创性”等传统理论反复强调的要素抛掷脑后,放弃了对任何隐于故事背后宏大体系的发掘,转而在琐碎的日常片段中构筑起生活的价值与意义,可谓是“以荒谬对抗荒谬”了。 我并无意于比较古典与后现代二者的优劣,只是试图提醒诸君:《重启咲良田》是一部古典式的杰作(虽然也有着相应的弊病,但这不重要),这在当今是难得的。
《限制级末日症候》初卷评|廉价日式幻想习作(作者:玄玖爷) 一开始取啥名给我推荐这部小说,我其实是拒绝的。他说枪城应该承担这样一种责任,扶植推介一些不是那么知名但是质量还不错的小说,比如这本《末日限制级症候》。据他的说法,这本书很难啃,因为语言文字总给人一种奇怪的别扭感,不过剧情倒是能持续地追下去。 于是我就看了一卷。 怎么开头这么毒的…… 从文笔到情节,都是一股子廉价的感觉。 时有病句,用词也多有不妥当之处,读起来稍微有点别扭。描写能看出来很用力,有很努力地想写出诡异的感觉——是的,这个感觉出来了,味道对了,但是就能感觉作者明显的能力不足,起码词汇量和词语使用都很有问题。动作戏和其他需要描写的关键情节,就像有旁白的日漫一样,作为一本小说,这种运笔的确只能给人一种廉价同人的即视感。 开头的情节是这样的:主角在学校废弃的卫生间遇到了一次诡异的失踪案,在一个设计的很诡异(虽然有点可笑)的谜题指引下,被传送到一个B级丧尸片的片场,之后毫无道理地拿起消防斧砍死了一条狗,然后一个红衣人突然出场给了他一个系统文标配——一个可以查询当前状态,可以从怪物尸体里获取经验值的印记。 可以,这个开头真的很生涩,很廉价。 我看不下去了,又去找取啥名。 取啥名说,还好吧,然后愣了20秒,说:“你这么一说就显得***廉价,绝了。” 我让他给我一个保证,保证这书能吹,他向我承诺了这一点,于是我决定接着看下去。 如此就看了整个第一卷,得到了一个综合的评论意见,就是标题那句“廉价日式幻想习作”。 整卷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高中生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私密幻想,简而言之,就是yy。作者把自己私下里的幻想,毫无保留地写出来,以此取悦自己,取悦他想象中的读者,他的写作是自嗨式的。在最开头的时候,作者对学校里老厕所的介绍,给人一种极度贴近生活的感觉,但是穿越传送的情节,却一下子打破了这种日常气息,极度张扬地侵入主角的生活。于是主角就从一个普通的学生,一下子变成了自我幻想的角色,作者在确乎是在扮演主角,但刚开头他是在本色出演现实中的自己,而通过这个突兀而不和谐的穿越,他就开始扮演幻想中的自己——这也就是后文主角不断强调自己的人物设定的原因。“优等生”“擅长射击”“足智多谋”,这些苍白空洞的词汇不断从主角嘴里冒出来,他并不真的明白这其中的意义,只是把这些看上去很酷的标签贴在身上,挂在嘴边的行为只能被看做是自我催眠,或许作者觉得,念叨得足够多就能说服自己完全投入吧。另外,主角在文中写日记记录这一段冒险故事,还说自己有当小说家的希望——这恐怕明示了本书这种迫真的私密幻想性质。第一卷来看,我也觉得没有这个潜质 除此之外,富真这位女主也能体现本书纯粹意淫的志趣,一个能打的大姐姐,脸蛋漂亮身材很好,非常直白地彰显了作者的取向。天降式地出场方式,毫无发展过程直接上升到暧昧的感情交互,除了给我们彰显一个高中生平时脑子里到底有多少中二幻想以外,并没有什么塑造人物的成果。 后来我去问诚哥这书咋样,诚哥说日式风脑洞向玩梗很嗨,中后期自嗨越发严重以至于到不可理喻的地步。我说这书读起来有点像是削弱了两圈的《无限恐怖》,诚哥想了想,跟我说,我太抬举《无限恐怖》了,如果《无限恐怖》没有流派开创者和中古老书的光环,只怕开头还不如这书。想来也是,以上论断几乎也能贴在《无限恐怖》上面,只不过《无限恐怖》有复原原作电影的优势而已。 唉,这本书的前言说作者写了七八百万字才能维持每月2000元的收入,所以不得不去打工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确实有些凄惨。我于是理解了取啥名为什么想推这本书,作者的确是真的可怜。不过就此书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廉价的学生习作,孱弱的写作功底,偏执自嗨的写作思维,这些都不那么讨喜。 还不要接着看下一卷呢?也许闲的没事会看罢 网文是这样一个世界,任何人都觉得自己能写两笔。可惜这个原始野蛮的新兴资本主义市场确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它除了病态的激情,没法给你别的任何东西,只是把一代代丧失理智的人塞进炉膛里,用他们的骨灰来燃起一片看似燎原的虚火。 p.s.大家2018年快乐,我个人的写作计划是要写《临高启明》的分卷评,一些老网文的长评也会继续出,敬请期待吧
《心魔》初卷评 | 爬上心头的森森鬼气(作者:玄玖爷) 取啥名又给我推荐小说了。 他说这本小说最近这波更新操作**,可以吹到9分。 那就看看吧——结果一看,可不得了,一口气看了一上午,把第一卷刷完了,真实爽看。 作者沁纸花青,目前还在更新,下面分享一下看第一卷的感受,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心哥入渭城 合上书,情绪一下子松懈下来。 李云心本来过的是平静的生活,却被两个道士莫名其妙地追杀。好不容易逃掉了追杀,却又运气不好,先是被关进监狱,再是碰上某个**道士用屠戮凡人证道心渡杀劫。于是我们的主角牵扯上各路因果,这便往渭城去了。但这渭城可不一般,看似只是一座寻常府城,随着李云心进来,引了各路神魔入场,这里就变成了一座修罗场——而心哥就是在这里押上生命当筹码,参与这场惊天赌局。 并不是这样的修罗场 我一点不惮于剧透,我就是要告诉你,主角输了,把生命这个最终筹码都输了,连尸体都让人锤成肉泥了(不过这个剧透并不完全)。 但是输得爽啊,爽到读完精神无比愉悦。 前面布局铺线的时候,作者其实不怎么讲究,刻意的感觉很强,即使是最后的用以当底牌翻盘的伏笔,也只是短线浅伏笔而已。有些地方也没法深究,比如用鹤小妞这个游离于剧情之外的人物来最终破局,其实是有些无力的,其实该多给这个人物一点参与的空间。 但是最后收束的时候,那个大高潮部分是可以爽到的,主角左右逢源,在九公子这位大妖和刘凌这位玄门高徒中间当墙头草。九公子喜欢他,当他是唯一的朋友的,但是他的这个朋友只想借刘凌的手干掉他,然后夺他的舍;刘凌也喜欢他,而且还是真心喜欢他,就是爱情那种喜欢,还因他起了情劫,不过这并不妨碍最后一剑砍了他。主角在两人之间玩了个双面间谍的反间计,用手里的牌尽可能地布局来腾转挪移,最后还是死了——等等,这也是你计划好的吗? 总之,为着这个最后的收束,本书也是值得一看的。 剧情结构上的优点还不只是收线收得到位,也是在体现在整卷当中的。这个作者绝对不避讳倒叙插叙,而且手法非常娴熟,读来极度流畅。我们知道,在叙事结构上玩花活儿是个很危险的事情,故事的逻辑一般都是按照时间线进行的,把叙事点提前或者挪后都是很危险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对读者的理解和情绪波动造成负面影响。但是本书几次插叙都很有章法,叙事意识很强——所谓叙事意识,就是有明确目的地运用叙事手法,这是很见功底的。 比如开头两个道士追杀是先叙述结果,叙述主角躲进一个破庙,两个尾随的道士被一个大妖两口吃掉,主角好容易逃出来,又被抓进了监狱,之后等借大妖之手干掉追捕的捕头,这才回过头来叙述刚开始的起因,原是两个道士不知从哪里听来主角有宝贝,觊觎其宝,没想到却被主角识破打了个先手,这才有后面追杀至破庙的情节。这里的目的是把激烈的情节提到开头,起一个抓眼球吸引读者的作用。后面也有玩叙事手法的,大家伙到时候可以仔细琢磨一下,想想是什么目的。 叙事说到最后,还是要说一点,那就是分卷问题。可以说是shi一般的分卷了,最后还有两个支线没收尾呢,第一卷就结束了,而第二卷的开头倒是把支线收了,给了读者心里一个着落——那为啥不把这段分到第一卷呢,这样第一卷完整性就很强了。 个人建议,抽个完整的时间段,一口气读到一百一十六章,这书读法应该是这样的。 |心魔的心理健康课 本书的内容大概就是主角一次次给对手做心理疏导吧,毕竟一个穿越到异世界的心理医生还是很罕见的。不过一般的心理疏导给人移除心理疾病,但是主角既然是心魔,那他的心理疏导就没那么简单了,是把心理疾病植入病患心中。比如给知府植入恐慌的,比如给刘凌植入情劫,这些都颇有看头——虽然刘凌对主角的情愫并没有在整体剧情中起到什么作用。 主角的形象比摄魂怪可恐怖多了 如果说本书的主体内容是智斗,是主角利用自己的布局和计谋来应对某些敌人,那么单论计谋的丰富程度和复杂程度,本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计谋都很简单。但是本书可贵的地方在于剧情内容的色彩保持了不错的一贯性,一方面都是利用心理暗示来布局,和这本书设定结合得非常紧密,另一方面则是那股子带有戾气的快感,把别人玩弄在掌心随便折磨什么的,还是很有趣的。 而这些都立足于这本书的背景设定上,主要说来,就是主角的身份及其能力。本书的设定并不繁复,沁纸花青也不是减肥那种设定狂人,核心设定就只有两点,一点是主角心理医生的身份,另一点则是主角画师传人的身份。而这两方面的设定也并不繁杂,作为一个心理医师,主角没有扯什么太高深的内容,只是简单提了提潜意识表意识什么的,作为一个画师传人,主角也没有对这套手艺做出太多的介绍。 作者重视的是这些设定的使用,也就是说,设定能在多大程度上被整合进情节中(就是设定利用率),设定终究是为了情节和人物服务的。于是我们看到心理知识的介绍只是能解释主角为什么能杀死知府,因为主角通过心理暗示把知府对于妖怪的恐惧塞在潜意识里最终一起爆发,到这个程度就够了。我们也看到对画师技术的介绍,只是能解释主角为什么能画出一幅让刘凌度过杀劫的画来,到这个程度就够了。如此,可以说本书设定和情节结合得非常紧密,这是很可贵的。 另外,如何介绍设定,如何适当地不令人反感地给出背景信息,这是个技术活,而作者干得很不错。上面说了,把设定的量压缩到必要的程度,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设定喧宾夺主的问题。不过在此基础上,考虑怎么写也是必要的,那就是把设定编织在情节里,用情节来引发读者的好奇心——你直接扔上去一段说明文,读者是不爱的,虽然你可能写了几万字的设定,很认真很努力,但是读者不好奇不爱看,这也没有办法。比如在介绍如何杀死知府那里,就是以作者便宜师傅的视角写知府在公堂上的暴毙,这样读者就会对主角怎么办到的心生好奇,然后用一整章的篇幅去介绍,这样就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渭城之内,人人皆魔 如果给本书定调子,那就是邪性。本书中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心理疾病患者,都有些不正常地偏执,都有股子邪性的疯狂。本书的人设大概走的就是这个方向,人人皆魔——这或许也印证了标题吧。 主角自然不用说,偏执狂,折磨癖,字里行间还暗示他原来吃过人。其他重要角色也大多如此,龙王九公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时不时还吃几个倒霉鬼,不过倒是特别重视友情。刘凌是个修仙修傻了的人,脑子特别简单,只用最简单的道德逻辑来判断事情,然而人家实力强,所以她说的话大家都要听。这么一些人是不可能让人心生好感的,只能让人厌恶,想着干脆全杀了算了——所以就真的全杀了。 这就是本书的另一个调性了,那就是所谓“杀伐果决”。作者对书中人物的杀伐果决一般表现在不惮于让角色退场,只要符合剧情发展需求,什么人都杀给你看。而且沁纸花青还是个恶趣味很足的作者,尤其喜欢反套路。一般的套路都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出场了,写她对主角心生情愫,很好,读者觉得这是女主角,很期待后面的感情发展——作者一笔写死。一般的套路都是,一个配角被主角救了,主角还承诺收他为徒,可以,读者觉得这是重要配角,期待日后的交互——同样,一笔写死(就是本卷最后那个乞丐,灵魂被主角当施法引子了)。 网文这股子杀伐果决的戾气是很有影响力的,很多书都有类似的倾向,还有不少极端分子。自然的,不管是对网文这股邪风,还是仅仅对本书而言,评价一句“三观不正”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是事实并不那么简单,杀伐果决的背后其实是某些朴素的道德观,比如亲亲相近什么的。本书也是这样,戾气邪风的底色上,其实突出的是很多温情的内容,比如主角最后下定决心要杀了九公子,是因为九公子吃了暗恋他的一个小女生。这一点体现得最明确的其实是在主角和刘老道这对人物当中,主角邪气逼人,刘老道则是烟火气很足的普通老头子,他们之间类似于父子的温情很值得一看。而且本卷最后还写刘老道的前史和最后的结果,重点也放在感情上,写了这个人物背后朴素的友情和爱情,和情节主体那种癫狂相映成趣。 所以说,网文这股邪风的背后其实就是很原始的道德观,虽然原始,但是符合直觉。有些作者沉迷于展现戾气,刻意营造出主角的冷酷之类,其实很弱智幼稚。邪性的东西不是不能写,但是一个是要有作品的整体性作为基石,另一个是要三观正,不管是用原始价值观和温情来调和,还是用那股子悲凉的命运感来统摄,还是用历史悲悯的主题来整合,都是主题上很不错的选择。 |代入感和其他 读小说是要有代入感的,大部分人都会代入主角,但是我很奇怪,代入了九公子这个角色。看到九公子被骗,被主角一剑捅死,临终反击也功亏一篑,我就充分进入了这个角色,觉得自己好像也被背叛,被欺骗,最后被像一条狗一样杀死,牙齿还咬不到仇人。大家知道我的昵称是玄玖爷,简称小九,和九公子的昵称一样,或许这个关键词也是沁纸花青对我的心理暗示吧…… 另外,这本书怎么Gay里Gay气的——不过,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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